Ⅰ 私人可以為他人股票帳戶管理嗎可以該如何做。不可以為什麼
私人為他人股票帳戶管理,是別人相信你,別人叫你什麼價錢買入或是賣出,就簡單,那風險是別人的,不過最好還是寫個書面協議好啊!省得麻煩……
是互相合作的,如果真的有什麼風險、法律責任,當然大家應該承但呀!協議書什麼的手續,去當地公證處辦理也不麻煩吧。
呵呵~股票有風險啊~~~祝新年好運!
Ⅱ 幫朋友炒股違法嗎
要看怎麼幫。。。
如果沒有得到朋友的授權,利用朋友的賬戶實施炒股操作,造成朋友經濟損失的,屬於違法行為。應該避免好心辦壞事。。。
Ⅲ 接受別人的股票賬戶委託操作股票違法不
應該簽訂合同。熊市不炒股!
非常難盈利,如果虧損怎麼辦?算誰的?
Ⅳ 股票賬戶給別人用有風險嗎
在我看來他們的回答完全沒有參考價值,復讀機式的官方強調。和下面我來實際的給你解釋一下你得疑慮:
你的股票賬戶給別人操作相對來說是沒有風險的,因為你的股票賬戶是和你的銀行卡綁定的,他轉錢也轉不出別人的銀行卡裡面。 記住你只給股票賬戶和交易密碼就夠了。
絕對亂說那就是有風險,好比一個人吃飯也有可能會梗死一樣、吃魚有可能會被卡死,走路有可能摔死一樣。
你的意思我估計是你的賬戶准備給專業一點的人士操作,然後輸贏提成,這樣子資金是安全的。而且專業操作也比完全不懂的你收益要好。本人炒股10年,多多少少也懂一點,所以我的回答是比較貼近實際的,也是現實中存在的,不是和其他人那樣一味的嚇唬你的。而且在實際中有大量不懂股票或者曾經炒股虧損嚴重的股民把自己的股票賬戶給可靠的專業操作手操作,當然你得給一定的比例的利潤給他,這個比例一般是虧錢不提成, 贏錢按總利潤的10-20%提成.
Ⅳ 別人替我操作股票,分一定成。有沒有違法
不違法。
當賬戶發生虧損時,推薦方須操盤直至盈利時刻,否則推薦方須賠償虧損。
合作操盤合同:
1、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管理帳戶的部分或全部資產授權乙方操盤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2 、約定內容
(1)乙方以信用方式取得甲方帳戶的操作許可權,且乙方承擔操盤的部分風險,甲方授權給乙方合作操盤資金賬戶。
(2)當賬戶盈利時數額相應增加,增加數額為盈利數額,當賬戶發生虧損時數額相應減少,減少數額為虧損數額。
(3)當賬戶發生虧損時,乙方須操盤直至盈利時刻,否則乙方須補足虧損。如果遇到停牌1年以上的股票一切的盈利都屬於甲方,一切的損失也都屬於甲方。
(4)每周五收盤後對當周盈利進行分配,當周盈利的計算方式為:當周五收盤後賬戶總資產減去上周五收盤後賬戶總資產,分配比例為甲方70%,乙方30%,如當周盈利為負則不進行分配。
(5)乙方不得操作ST股、無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及其它甲方認為有較高風險的股票。 2.6當賬戶盈利時乙方有權中止合作。
Ⅵ 我幫朋友炒股票違法嗎
不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屬於違法,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就屬於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第一百四十六條,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6)幫別人管理股票賬戶違法嗎擴展閱讀:
第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員工,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在辦公室或法定期限,不得直接或名稱的別名,借他人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接受別人捐贈的股票。
成為前款所列人員,其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第四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帳戶保密。
第四十五條。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自該股票到期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股票。
Ⅶ 幫別人操作股票賬戶,合法么
合法,只要取得戶主的同意即可。
但是證券從業人員不可以,即便取得戶主同意仍不能代客炒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