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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要求分割股票賬戶

發布時間: 2021-05-21 13:49:31

㈠ 與前妻協議離婚協議上寫公司歸我現在她要推翻協議說公司她有百分之十的股份要求分割 怎麼弄

離婚案件中,所有的財產類型中,股權分割是最復雜、最多變的問題。它既不能被簡單地劃為一方的個人財產,與另一方毫無關系;也不會統統都視作夫妻共同財產,由二人平分。夫或妻持有的股權是個人股權還是夫妻共同財產,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股東是經過工商登記的實際股東還是隱名股東,股權(或股票)轉讓是否受到限制,公司的股權結構及章程規定情況,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等等都會影響到最終的股權處理結果。
據你所述推斷,你所說的公司應該是以你為大股東和法人代表的有限責任公司,你妻持有部分股權,離婚協議上僅說公司歸你所有,但沒有明確表述你們夫妻雙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究竟如何分割。協議上本應寫明:「夫妻雙方所持有的該公司全部股份歸你所有,同時另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辦理股權轉讓手續,將你妻名下股份轉移至你名下」。
爭議的焦點在於「公司歸你所有」,究竟是經營權、控制權歸你所有,還是所有權歸你所有,更沒有說明你妻所持的股份如何分割,以致「歸你所有」這句話成了空話。現在,你妻所持股份並未轉移至你名下,雖已離婚,但你妻仍為該公司股東,享有股東權益。這是最糟糕的局面,應盡快解決,夜長夢多。
如果股份為婚前財產,則歸你妻個人所有,無須分割,你只能協商回購股份。但依你所述推斷,應該是婚後你妻取得的,應該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樣就會平分股份。而你所持股份則應該是你婚前取得,無須分割。但是畢竟離婚協議中有「公司歸你所有」這句話,合理的解釋應是公司的所有權歸你所有,如理解為控制權、經營權歸你,則你本來就是法人代表和大股東,又何須在協議中贅述。建議你請律師提起訴訟,申請法院根據離婚協議強制轉移你妻持有股份歸你所有。勝訴的幾率在7成以上。敗訴則與你妻平分她持有的股份。

㈡ 離婚已經4年,前妻轉移財產,我現在可以再次請求分割財產嗎

可以
法律依據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㈢ 我老公離婚五年了他前妻要求分割財產還可以分割嗎

離完婚之後就不能分割了?除非她有離婚前你老公簽名或者法院判決的財產證明沒有落實?否則!離婚後不可能再分割財產。

㈣ 2年前在我不知情被前妻賣了我的股票,因為銀行卡和密碼她都知道,前幾天我才發現,現在可以報警嗎

你的財產被其他人侵佔,既然是可以報警的。不管怎麼樣,先報警了再說,至於警方怎麼處理,到時候聽取警方和律師的意見。

㈤ 前年我在公司有了期權6年歸我。一年後離婚前妻要求分割一半才行,無奈同意。今年我結婚了,期權怎麼辦

好像有點問題,親,你最好的辦法咨詢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你出點子,這樣更有針對性

㈥ 我離婚5年了,當時離婚法院未提及職工原始股,這股票不能交易轉讓。現公司把股全算錢給我,前妻要求分割

既然時間這么長,而且法院已判了,應該無須理會她請求。

㈦ 男子意外離世,股票賬戶中30萬不翼而飛,兩任妻子該歸誰所有

這一天,陳女士照常去檢查丈夫楊小林的股票賬戶,但是發生了使她感到驚慌的事情。 賬戶中的所有錢都消失了,余額為零。 當時,陳女士傻眼了。 她說,丈夫一旦有了多餘的錢,他就會投資股票市場。 因此,這個股票賬戶中的錢實際上是楊小林的總儲蓄超過30萬元。 誰拿了錢?

但是陳女士說,這筆錢不僅屬於楊小林,而且是兩人見面後共同努力節省下來的錢。 起初,楊小林沉迷於賭博。 1989年離婚時,她的外債超過10萬,但她並不討厭楊小林,他們努力工作了幾年,終於還清了債務。 後來,楊小林開始涉足股票,她從沒問過。 現在,她已經節省了這么多錢,她不再孤單地要求錢了,但是她不能讓前妻全部拿走這筆錢。 於是兩人去法院,要求法院分配這筆錢。

經調查,法院認定陳女士和楊曉琳沒有領取結婚證,但陳女士說,即使他們20年沒有結婚證, ,他們實際上仍在婚姻中。 作證,兩人被發現是事實婚姻。 法院一審判決,徐女士的女兒退還了陳女士167155元。 剩餘的167,155元是由陳女士和徐女士的女兒繼承的,徐女士的女兒被命令將應由陳女士繼承的8,3577.5元歸還給陳女士。 法官認為,陳女士和楊曉琳以夫妻的名義住在一起,這實際上是婚姻。 楊小林的股票賬戶中的資金應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原告陳女士依法享有其中一半的權益,其餘一半屬於楊小林的財產,應由陳女士和楊小林的女兒共同繼承。

㈧ 分紅已用於日常開支離婚了前妻要索取還能分割嗎

離婚時如果有明確約定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應當繼續分割

㈨ 我老公前妻的股票賬戶我想惡意操作

這可是犯法的。

㈩ 我與前妻離婚近五年後她起訴我婚姻期間的共同公司股東知情權,因年事已久無法提供,被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

只能是按照法院判決書做就可以,不然就搜集證據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