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資融券現金還款問題
問題一、客戶在信用賬戶上「賣出「股票成交的資金,需要進行手工「直接還款」嗎?
不需要。客戶「賣出」擔保證券有對應融資負債時,優先扣除逾期利息部分後,按照對應證券的開倉先後順序優先償還負債,剩餘資金轉為可用;「賣出」擔保證券無對應融資負債時,賣出資金直接轉為可用。開通「自動還款功能」,當日收市清算時,系統會先扣收逾期息費,再按照合約開倉順序進行自動還款。
問題二:客戶當日在信用賬戶上操作「賣券還款」,其賣券成交的資金什麼時候會還款?
客戶當日在信用賬戶上操作「賣券還款」,其賣券成交的資金即時按照合約開倉先後順序了結負債,並釋放信用交易額度,剩餘資金轉為可用,如之後進行融資開倉,在清算時,系統將賣券還款的剩餘資金用於償還當日開倉負債。
問題三:關閉「自動還款「功能的情況下,賣出融資買入的股票後,是否會自動還款?
是的。信用賬戶普通賣出證券有對應融資合約的情況下,即使關閉自動還款功能,也會即時了結對應證券的融資負債合約(含當日開倉該證券合約),有逾期利息的情況下,會先扣減逾期利息再了結證券合約負債。普通賣出不會了結賣出證券以外的其他證券合約。
㈡ 有融券時普通買入同樣股票會自動還券嗎
不是的,融資融券的條件目前是10萬,開戶半年。
融資就是借錢買入,融券就是借股票賣出,利率年化在8~11%,按天計息。
如果還有問題可繼續向我追問。
㈢ 股票中兩融賬戶是什麼意思怎麼操作
所謂兩融賬戶就是融資融券賬戶,也就是可以融資也可以融券的功能。
主要用於融資融券,融資則是向券商提交擔保物然後借資金進行投資交易,融券則是向券商借券賣出後買券還券。
融資融券交易關鍵在於一個「融」字,有「融」投資者就必須提供一定的擔保和支付一定的費用,並在約定期內歸還借貸的資金或證券。
(3)兩融賬戶買股票會自動還款嗎擴展閱讀
風險影響
融資融券交易作為世界上大多數證券市場普遍常見的交易方式,其作用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融資融券交易可以將更多信息融入證券價格,可以為市場提供方向相反的交易活動,當投資者認為股票價格過高和過低,可以通過融資的買入和融券的賣出促使股票價格趨於合理,有助於市場內在價格穩定機制的形成。
二、融資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資金和證券供求,增加市場的交易量,從而活躍證券市場,增加證券市場的流動性。
三、融資融券交易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可以改變證券市場單邊式的方面,為投資者規避市場風險的工具。
四、融資融券可以拓寬證券公司業務范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證券公司自有資金和自有證券的應用渠道,在實施轉流通後可以增加其他資金和證券融通配置方式,提高金融資產運用效率。
㈣ 融資買入的股票被取消了兩融資格如何還款方式
既然是融資買入的,只要你融資融券賬戶里有閑置資金,隨時都可以還款。登入融資融券的帳號,直接在交易軟體裡面就可以操作還款。
㈤ 融資融券擔保賣出融資標的能自動還款嗎利息自動扣除
你好,融資融券的利息一般是債務了結的時候結算的,但是一般是半年,超過半年的債券需要申請延期,最長兩年。目前融資融券有兩項手續費:一是利息,全國統一,榮資年息8.6%,榮券年息10.6%,一天的話除以360,以此類推。二是交易傭金,這個各個證券公司不同,有的是萬8,有的是和原來帳戶傭金一樣,具體可和客戶經理溝通下。
㈥ 融資融券 直接還款 需要什麼費用
融資融券直接還款需要的費用跟普通賬戶差不多,只是多了利息。
融資融券客戶的授信期限最長只有半年,而且,最終是按照客戶實際借貸時間來計算費用的,例如投資者向券商融資,買入股票後,持有了10天就賣出了股票(賣出股票後資金自動歸還給券商),那麼將只計算這10天內的利息。融資利率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
融資利息=實際使用資金金額×使用天數×融資年利率/360
融券費用=實際使用證券金額×使用天數×融券年費率/360
實際使用證券金額 = 實際使用證券數量×賣出成交價格
實際使用天數按自然日天數計算,算頭不算尾,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即T日實際使用開始收取,還款當日不收取;交易過程中T+0使用公司融資融券額度的,公司按照其所使用額度收取一天的利息或費用。
如在計息(費)期間遇利(費)率調整,分段計息。投資者新的融資融券交易的融資利息、融券費用等按照新的標准計算。
㈦ 融資買的股票信用賣出後是自動償還嗎
你這是哪家券商的交易軟體,跟常規的有區別啊
㈧ 融資買入股票後,怎麼樣賣出去啊,是直接賣出,還是賣券還款 融資融券的交易細則是怎麼樣
融資買入的股票,賣出時,既可以選擇賣券還款,也可以選擇擔保物賣出(普通賣出),傭金統一時,這兩者沒有什麼區別。融資買入的股票,只要該股票還有負債沒有結清,不管用什麼方式賣出,都會首先償還該股票的融資負債。償還負債後的剩餘資金,才會以現金形式存在於賬戶上。如果賣出股票沒有負債,選擇賣券還款,會自動償還其他股票負債,選擇擔保品賣出,則會全部是現金,可以買入其他股票。
「融資融券」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本所上市證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證券並賣出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修訂前的證券法禁止融資融券的證券信用交易。
融券賣出:例如,某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券賣出融券保證金比例為50%的證券C,則該投資者理論上可融券賣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證金÷50%)的證券C。
直接還款:所得款項先償還證券公司融資款和融資費用,剩餘資金進入「客戶信用資金匯總賬戶」,同時記增相應的客戶二級明細賬戶。
融券:客戶以其信用賬戶中的資金或證券作為擔保品,向證券公司申請融券賣出;證券公司在與結算公司交收時,用其「證券公司融券專用賬戶」中自有證券為客戶墊付證券;客戶融券賣出所得資金作為向證券公司融券的擔保品記入「客戶信用資金匯總賬戶」,同時記增相應的客戶二級明細賬戶。
客戶可採用買券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客戶通過「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買券,買入證券從「客戶信用證券匯總賬戶」劃入「證券公司融券專用賬戶」。
拓展資料:
融資交易應注意的二個風險
(1)投資者在從事融資交易期間,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調高,證券公司將相應調高融資利率,投資者的融資成本將增加。
(2)投資者在從事融資交易期間,如果發生融資標的證券范圍調整、標的證券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等情況,投資者可能被證券公司要求提前了結融資交易並可能因此帶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