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人民幣nra賬戶全額質押貿易融資業務納入什麼管理
人民幣 NRA 賬戶 人民幣賬戶則指的是以人民幣為幣種的境內銀行為境外機構開立的境內外匯賬戶。中文全稱為「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 ,是指境外機構按規定在境內銀行開立的境內外匯 賬戶,不包括境外機構境內離岸賬戶。
根據銀發【2012】183號文件,針對人民幣NRA賬戶的使用范圍及資金收付審核要點梳理如下:人民幣NRA賬戶與境內機構人民幣結算賬戶間資金收付業務,境外機構境內人民幣賬戶即人民幣NRA賬戶,是為了便利境外機構在境內進行貿易結算而設立,其收支范圍包括了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收益及經常轉移等經常項目的境內人民幣結算收支等,文件指出:境內機構與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之間的資金收支,按照跨境交易進行管理,境內收付款行應當按照人民幣跨境交易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因此,人民幣NRA賬戶從境內機構人民幣結算賬戶收款或向其付款時,人民幣NRA賬戶的開戶銀行均需按照展業三原則的要求,對交易背景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核。
❷ NRA賬戶的開立及管理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文號:匯發【2009】29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規范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的開立、使用等行為,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防範金融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本通知所稱境外機構是指在境外(含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合法注冊成立的機構。所稱境內銀行是指依法具有吸收公眾存款、辦理國內外結算等業務經營資格的境內中資和外資銀行。
本通知所稱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不包括境外機構境內離岸賬戶(境外機構按規定在依法取得離岸銀行業務經營資格的境內銀行離岸業務部開立的賬戶)。
境外機構和境內銀行應當按照本通知規定,開立、使用外匯賬戶,辦理外匯收支業務,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
境內銀行為境外機構開立外匯賬戶,應當審核境外機構在境外合法注冊成立的證明文件等開戶資料。證明文件等開戶資料為非中文的,還應同時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除國家外匯管理局另有規定外,不需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批准。
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戶名應與其在境外合法注冊成立的證明文件(或對應的中文翻譯)記載的名稱一致。
境內銀行為境外機構開立外匯賬戶時,應當在外匯賬戶前統一標注NRA(NON-RESIDENT ACCOUNT),即NRA+外匯賬戶號碼,並自行對境外機構中銀行和非銀行機構進行區別,以使與該外匯賬戶發生資金往來的境內收付款方及其收付款銀行,能夠准確判斷該外匯賬戶為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
本通知實施之日起18個月內,境內銀行應當完成前款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統一標注NRA內部系統調整以及本通知發布前已開立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統一標注NRA等工作。
境內銀行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關於下發國際收支統計申報中特殊機構賦碼業務操作規程的通知》(匯發[2003]131號)等規定,為開立外匯賬戶的境外機構申領特殊機構代碼,向外匯局辦理境外機構基本信息登記,並通過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向外匯局報送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開戶、余額和收支明細信息。境外銀行在境內銀行開立的同業存款等外匯賬戶,不適用本款規定。
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與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之間的外匯收支,按照跨境交易進行管理。境內銀行應當按照跨境交易外匯管理規定,審核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有效商業單據和憑證後辦理。
境內銀行完成NRA標注前,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向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支付的,匯款銀行應在匯款指令交易附言中註明NRA PAYMENT,以使收款銀行判斷該項資金來源於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境內機構和境內個人向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支付的,除按規定提供有效商業單據和憑證外,還應向匯款銀行提供收款外匯賬戶性質證明材料;匯款銀行如因提供的收款外匯賬戶性質證明材料不明等原因而無法明確該外匯賬戶性質,應當向收款銀行書面征詢該外匯賬戶性質,收款銀行應當書面回復確認。
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從境內外收匯、相互之間劃轉、與離岸賬戶之間劃轉或者向境外支付,境內銀行可以根據客戶指令等直接辦理,但國家外匯管理局另有規定除外。
通過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與境外、境內之間發生的資金收支,以及由此產生的賬戶余額變動,均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未經注冊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管理部批准,不得從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存取外幣現鈔,不得直接或者變相將該外匯賬戶內資金結匯。
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資金余額,除國家外匯管理局另有規定外,應當納入境內銀行短期外債指標管理,以其作為境內機構從境內銀行獲得貸款的質押物的,按照境內貸款項下境外擔保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境內銀行辦理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有關業務,應當遵守有關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反洗錢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的規定。
十一、
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在依法取得離岸銀行業務經營資格的境內銀行離岸業務部開立離岸賬戶、該離岸賬戶和境內之間的外匯收支,嚴格按照《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發[1997]438號)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賬戶、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境外機構B股外匯賬戶、具有外交豁免權的外國(地區)駐華使領館或者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等開立、使用和關閉,國家外匯管理局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本通知規定辦理,包括標注NRA等。
十三、
違反本通知規定的,由外匯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外匯管理規定予以處罰。
十四、
本通知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但通過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向外匯局報送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開戶、余額和收支明細信息的規定除外,其具體實施時間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通知。
本通知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解釋。
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盡快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和外匯指定銀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反饋。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
❸ 海外股票在國內可以質押嗎
理論上是不可以的,因為國內的規定是股票質押是要辦理手續的,上市的在登記公司,非上市的在工商管理部門,而海外的股票不知道該在哪裡辦理手續
股票質押:
1.用於質押貸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對上一年度虧損的,或股票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或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均不能成為質押物;
這一條意味著:證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質押貸款的額度,那麼它會首選已經得到市場認同的、穩健的「績優股」,而非未來的「績優股」。原因是因為股票的風險衡量由銀行來確定,從穩妥的角度出發,股價穩定、業績好、財務健康的上市公司無疑會成為銀行的首選。(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從「華爾街」的經驗看,藍籌股的質押率是70%,普通股的質押率是50%。這說明國外銀行用以衡量質押股票的風險指標也是看其「質地是否優良」。
2.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證券公司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並且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 被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❹ 關於股票質押的問題
銀行是不會受理個人的股票質押貸款的,因為股票風險太大,銀行怕股票貶值抵不過你貸款,然後再還不了貸,銀行就賠錢了
❺ NRA賬戶屬於以下哪種賬戶性質
都不屬於,NRA相當於離岸賬戶,有點境外賬戶的意思,上述都是境內賬戶。你可以把它歸入離岸帳戶的一種
❻ 場內與場外股票質押有什麼差異
場內質押和場外質押的區別:
一、交易方式:
場內質押融資方直接向券商進行融資;場外質押以公司自有資金投入,借定向資管+單一信託方式,對融資方進行信託貸款。
二、抵押品種
場內可交易的品種,如股票、基金、債券等,其中對股票的要求: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滿三個月;
2.非ST、*ST 股票;
3.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股票;
4.非交易所長期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5.上一年度沒有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
6.過去三個月累計漲幅不超過100%;
7.非法律、法規限制的禁止交易股票,不得質押西南證券600369;
8.無其他特別風險。
場外質押以股票為主,未涉及基金(ETF、LOF、封閉基金、債券)。
三、客戶准入門檻
場內質押
初始交易金額50萬及以上;場外質押3000萬及以上。
❼ 一張表看懂場內股權質押和場外股權質押的異同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場內質押
定義:即股票質押式回購,主要操作主體是證券公司(包括自有資金、集合或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其特點是在場內(所謂場內,即交易所內)完成股票質押交收,可以在場內直接處置。
標的股票: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債券或其他經交易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港股通股票),但不包括B股股票、暫停上市的A股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 A股股票、沒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權激勵限售股股票、被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處理或其他特別處理的股票、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登記機構:中證登(可以櫃台辦理,也可以委託有資格的券商營業部遠程辦理,實踐中一般是主辦券商辦理)
質押期限:場內質押期限不超過3年,續期的原則上累計不超過3年。
限售股要求:限售股質押回購的期限必須大於其剩餘限售期。 董監高質押比例不應高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的25%。
風險控制方式:設定預警線、平倉線,券商採用逐日盯市方式控制風險
違約處置:
1、一般在場內處置證券,處置價款優先用於償還債權人(也可以約定證券處置過戶等方式進行處理)。
2、對於仍處於限售期的有限售條件股份,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業務協議》的約定處理。
標的證券權益處理:
1、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並予以質押。
2、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老股東配售方式的增發、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證券不隨標的證券一並質押。
風險提示:
1、根據質押標的的流動性、股價波動性、市值、行業等考慮質押率,一般限售股、轉讓證券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的標的,質押率相應下調10-20個百分點。
2、妥善設置預警線、平倉線,充分保障處置證券金額能夠覆蓋融出資金本息。
3、做好逐日盯市,及時進行預警、處置。
4、應考慮股票質押的集中度(一般單一股票不超過5%股比)、大股東質押股票的比例,關注違約處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權轉移問題。
場外質押
定義:主要操作主體是銀行、信託、基金子公司,實際上是在融資過程中出質人於中證登辦理質押登記的一種擔保手段,其不能直接在場內交收和處置股票。
標的股票:A股股票、基金、債券、B股、新三板、港股通股票(港 股通股票的質押規則參照A股執行)等
登記機構:中證登(可以櫃台辦理,也可以委託有資格的券商營業部 遠程辦理)
質押期限:證券質押登記不設具體期限,解除質押登記, 需由質權人申請辦理。
限售股要求:對於限售股的質押登記沒有特殊要求。但是在違約處置時需要遵守有關限售股、董監高減持規則等監管規定。
風險控制方式:可以在質押合同中約定預警線、平倉線,要求出質人及時補充保證金或增加質押、抵押等擔保措施。可以將出質人未能滿足上述措施約定為實現質押權的情況,及時處置質押標的。但由於在場外操作,存在手續相對復雜、需要出質人配合等問題。
違約處置:
1、以滬市證券出質的,質押雙方可申請將「不可賣出質押登記」調整為「可以賣出質押登記」(僅限於出質證券為無限售流通股或流通債券、基金等流通證券);以深市證券出質的, 質押雙方可申請將有關標的證券轉託管至質押處置專用託管單元,借用質押處置專用託管單元對應的交易通道, 按照常規交易方式在場內將相關質押證券賣出;【在事先約定並簽署協議的情況下,可以將股票託管到證券公司並委託證券公司辦理質押登記、申請變更登記狀態,以及賣出股票等業務】
2、證券處置過戶抵償債務(需要由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申請辦理,適用於質押登記滿一年的無限售流通證券,處置價格不應低於質押證券處置協議簽署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該證券收盤價的平均價的 90%。);
標的證券權益處理:
1、證券質押登記期間產生的孳息,一並予以質押登記。
2、證券質押登記期間發生配股(即向原股東配售股份)時,配股權仍由出質人行使。獲配股份是否質押,由質押雙方另行約定。
風險提示:
1、重點關注質押率,涉及B股、新三板股票質押時,應當充分考慮股票的流動性風險。
2、應考慮股票質押的集中度(一般單一股票不超過5%股比)、大股東質押股票的比例,關注違約處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權轉移問題。
3、涉及限售股的,應當充分考慮違約處置時無法進行證券賣出和處置過戶的風險。
4、在進行違約處置時,需要雙方共同辦理,需要關注出 質人的配合風險。對於非限售股,建議在簽訂質押合同中明確約定由質權人單方辦理,同時委託券商進行辦理。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股改一件事。
❽ 離岸賬戶和NRA賬戶
開立「人民幣NRA賬戶」更好些;你主要是想以人民幣結算,人民幣NRA 賬戶指的是以人民幣為幣種的境內銀行為境外機構開立的境內外匯賬戶。 開立人民幣 NRA 賬戶不僅能使企業享受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諸多便利。
開通人 民幣 NRA 賬戶的企業可以將其在境外的外幣直接在當地轉換成人民幣,然後存入其擁有的 NRA 賬戶內,不僅可以分享人民幣升值帶來的 資產增長,還可以享受境內的高利率;另一方面,企業可以遠期購匯 資產增長,還可以享受境內的高利率; 取代即期購匯,賺取人民幣升值收益,同時可以人民幣 NAR 賬戶內的 定期存款質押, 通過在境內外銀行貸款外幣進行支付並使用境外不可 交割遠期合約(NDF)對沖匯率風險,在獲取可觀的套利收入的同時 在獲取可觀的套利收入的同時 也規避了金融風險。❾ 什麼是股票質押和解押
質押就是你把股權質押給銀行,然後獲得資金,期間你沒有對股權處理的權力
解壓就是通過把錢還給銀行,銀行對你的股權進行解除質押的過程。
❿ 資管產品賬戶的證券能不能質押
你好,以定向資產賬戶中的證券出質的,需要管理人(券商)、託管人(銀行)出具同意該賬戶資產出質的意思表示文件,以及質權人出具的知曉並願意接受該定向資產賬戶資產出質的聲明。相關意思表示和聲明可以在質押合同中予以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