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知識 » 侵入股票賬戶買賣的盜竊數額怎麼定
擴展閱讀
富迪科技股票查詢 2025-07-05 13:12:27
大智慧如何搜股票代碼 2025-07-05 12:47:30
哪些屬於科技類股票 2025-07-05 12:08:17

侵入股票賬戶買賣的盜竊數額怎麼定

發布時間: 2021-06-12 09:22:04

❶ 被盜財物有有效價格證明的,盜竊數額如何認定

1、被盜財物有有效價格證明的,根據有效價格證明認定;無有效價格證明,或者根據價格證明認定盜竊數額明顯不合理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委託估價機構估價;
2、按銷贓數額定的只有一項: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出售的,按照銷贓數額認定盜竊數額。

❷ 法律實務中盜竊罪的數額怎麼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被盜物品的數額,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一)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以被盜物品價格的有效證明確定。對於不能確定的,應當區別情況,根據作案當時、當地的同類物品的價格,並按照下列核價方法,以人民幣分別計算:

1.流通領域的商品,按市場零售價的中等價格計算;屬於國家定價的,按國家定價計算;屬於國家指導價的,按指導價的最高限價計算。

2.生產領域的產品,成品按本項之二規定的方法計算;半成品比照成品價格折算。

3.單位和公民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等物品,原則上按購進價計算,但作案當時市場價高於原購進價的,按當時市場價的中等價格計算。

4.農副產品,按農貿市場同類產品的中等價格計算。大牲畜,按交易市場同類同等大牲畜的中等價格計算。

5.進出口貨物、物品,按本項之1規定的方法計算。

6.金、銀、珠寶等製作的工藝品,按國有商店零售價格計算;國有商店沒有出售的,按國家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黃金、白銀按國家定價計算。

7.外幣,按被盜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賣出價計算。

8.不屬於館藏三級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書畫等,按國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價計算,或者按國家文物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

9.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的,盜竊數額按當地郵電部門規定的電話初裝費、行動電話入網費計算;銷贓數額高於電話初裝費、行動電話入網費的,盜竊數額按銷贓數額計算。行動電話的銷贓數額,按減去裸機成本價格計算。

10.明知是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盜竊數額按合法用戶為其支付的電話費計算。盜竊數額無法直接確認的,應當以合法用戶的電信設備、設施被盜接、復制後的月繳費額減去被復制前6個月的平均電話費推算;合法用戶使用電信設備、設施不足6個月的,按實際使用的月平均電話費推算。

11.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後自己使用的,盜竊數額按本項之10的規定計算;復制他人電信碼號後自己使用的,盜竊數額按本項之9、10規定的盜竊數額累計計算。

(二)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按下列方法計算:

1.不記名、不掛失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不論能否即時兌現,均按票面數額和案發時應得的享息、獎金或者獎品等可得收益一並計算。股票按被盜當日證券交易所公布的該種股票成交的平均價格計算。

2.記名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如果票面價值已定並能即時兌現的,如活期存摺、已到期的定期存摺和已填上金額的支票,以及不需證明手續即可提取貨物的提貨單等,按票面數額和案發時應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貨物的價值計算。如果票面價值未定,但已經兌現的,按實際兌現的財物價值計算;尚未兌現的,可作為定罪量刑的情節。不能即時兌現的記名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或者能即時兌現的有價支付憑證、有價證券、有價票證已被銷毀、丟棄,而失主可以通過掛失、補領、補辦手續等方式避免實際損失的,票面數額不作為定罪量刑的標准,但可作為定罪量刑的情節。

(三)郵票、紀念幣等收藏品、紀念品,按國家有關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

(四)同種類的大宗被盜物品,失主以多種價格購進,能夠分清的,分別計算;難以分清的,應當按此類物品的中等價格計算。

(五)被盜物品已被銷贓、揮霍、丟棄、毀壞的,無法追繳或者幾經轉手,最初形態被破壞的,應當根據失主、證人的陳述、證言和提供的有效憑證以及被告人的供述,按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核價方法,確定原被盜物品的價值。

(六)失主以明顯低於被盜當時、當地市場零售價購進的物品,應當按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核價方法計算。

(七)銷贓數額高於按本解釋計算的盜竊數額的,盜竊數額按銷贓數額計算。

(八)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九)被盜物品價格不明或者價格難以確定的,應當按國家計劃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管理辦法》的規定,委託指定的估價機構估價。

(十)對已陳舊、殘損或者使用過的被盜物品,應當結合作案當時、當地同類物品的價格和被盜時的殘舊程度,按本條第(九)項的規定辦理。

(十一)殘次品,按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計算;廢品,按物資回收利用部門的收購價格計算;假、劣物品,有價值的,按本條第(九)項的規定辦理,以實際價值計算。

(十二)多次盜竊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訴的,或者最後一次盜竊構成犯罪,前次盜竊行為在一年以內的,應當累計其盜竊數額。

(十二)盜竊行為給失主造成的損失大於盜竊數額的,損失數額可作為量刑的情節。

❸ 實務中盜竊罪的數額怎麼認定

盜竊罪的數額是決定行為人量刑輕重的重要標准之一,根據數額的大小劃分了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三個標准。全國范圍內一般情況下,數額較大的起點標准為一至三千元;數額巨大的起點標准為三至十萬元;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標准為三十至五十萬元。具體明確的起點根據各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的不同,在上述范圍內各地區可制定本地具體的數額標准。

❹ 盜竊案件犯罪數額認定中的幾個問題

1、共同犯罪的被告人供述一致,而與被害人陳述不一致時。此種情況下,在排出了逼供、誘供、竄供的可能時,應以被告人供述的盜竊數額為准。因為被告人的供述能相互印證,比較穩定。
2、部分被告人供述與被害人陳述一致,部分被告人供述與被害人陳述不一致時。例如,被告人甲、乙、丙共同盜竊,甲、乙供述盜竊5000元,乙供述盜竊7000元,被害人供述被盜7000元。雖然從證據數量上都一樣,當是認定盜竊數額是5000元較為合適。根據現代的刑事司法理念,當案件的事實和證據出現疑點時,在認定事實和採信證據時應有利於被告人。
3、對於僅有共同犯罪的各被告人供述,而缺乏被害人陳述的案件。如果各被告人供述的盜竊數額一致,盜竊的時間、地點、手段、參與的人員、處理贓款贓物的情況基本一致,並經過調查核實,排出了逼供、誘供、串供的可能性,對此可以對被告人定罪量刑。否則,不宜定罪量刑。
15100121

❺ 盜竊他人賬號密碼,將他人股票轉入自己賬戶,這個會怎麼定罪

盜竊者不可能把他人股票轉移到自己名下的。因為就是自己的股票要轉移也一定要自己去證券登記決算中心辦理的。要書面辦理手續的。

❻ 故意盜竊他人股票賬號高買低賣怎麼定罪

故意盜竊他人股票賬號高買低賣按盜竊罪定罪。
簡介:
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鑒定價格定罪量刑: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❼ 盜竊罪的盜竊金額是怎麼定的

您好!盜竊價值1500元為「數額較大」(特殊情形(1-8)為50%),兩年內三次盜竊的,入戶盜竊的,攜帶凶器盜竊的,或者扒竊的,應予立案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盜竊價值4萬元為「數額巨大」(特殊情形(3-9)為50%,屬於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盜竊價值35萬元為「數額特別巨大」(特殊情形(3-9)為50%,屬於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未遂,以數額巨大「4萬元」的財物為目標的,以珍貴文物為目標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應予立案追訴;
盜竊館藏一般文物、三級文物、二級以上文物的,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三件同一級文物可以視為一件高一級文物;
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特殊情形:(1)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2)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3)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4)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5)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6)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7)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8)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9)入戶盜竊的或攜帶凶器盜竊的。

❽ 第325號,盜買盜賣股票案件的盜竊數額如何認定

個人認為,盜買盜賣股票案件的盜竊數額,應當為行為人的獲利數額。
理由是:行為人秘密侵入被害人帳戶後,通過被害人帳戶與自己帳戶的對應買賣即通過自己帳戶高拋或低吸,被害人帳戶低拋或高吸完成一次盜竊。由於證券市場的集合競價方式,交易成功與否有多種因素決定,行為人意圖使被害人帳戶與自己帳戶進行相對買賣的委託不可能均如算成功,導致被害人帳戶低拋(或高吸)的委託與市場其他客戶成交,這樣,很多次交易使被害人遭受了損失,但行為人卻沒有獲利。因此,以行為人的獲利數額來認定盜竊數額較為妥當。對於被害人的損失,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五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