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帳戶里余額和可用資金怎麼不一樣
余額是隨時可以從資金賬戶里轉出到銀行卡里的錢,而可用資金是指可以買股票的錢,這部分資金包括可取余額。資金余額是資產總額。應該是資金余額與可用余額相加才等於資金總額。
備註:當天賣出股票的錢取不出來,但是可以買股票,此時股票里的可用余額大於可取余額。
Ⅱ 證券帳戶可取和可用資金有什麼區別
可取資金:指可以從證券賬戶通過銀證轉賬功能,轉出至銀行卡並實現取現操作,由於我國採取T+1制度,當天賣出的股票,資金無法取出,需等待第二個交易日方可提現。
可用資金:包括可取資金和當日賣出股票所得資金,可以在證券賬戶中進行正常交易,如購買股票、基金、理財產品等。
區別是可用資金無法立即提現,只可在賬戶中交易,可取資金可以立即轉出並提現。
(2)股票賬戶的可用和可取不一致擴展閱讀:
證券賬戶類型:
1、現金賬戶:
開設這一賬戶的客戶在買入證券後,應在清算日或清算日之前交清全部購買股票的價款。同理,在出賣股票後,亦應在清算日或之前將股票交割給評判商。清算日的具體日期通常在送交顧客的股票「成交通知單」上說明在美國以交易日後的第五個營業日為清算日。
2、保證金帳戶:
又稱普通賬戶。客戶在購買證券時,證券商將以墊資的形式,向投資人提供一部分融資,並收取墊資的利息。例如,規定賬戶的保證金比例為65%,意味著商戶在購買證券時應即支付65%的證券價款。餘下的35%的價款,並支付利息。利息按證券提供的借款成本為基礎折算。
3、聯合賬戶:
投資人以兩人蔌兩人以上合夥在證券商那裡開設一個賬戶。這類賬戶適用於夫妻雙方或父子關系。
4、隨時賬戶:
開設這一賬戶,客戶給予證券商以優先權的書面批准,同意證券商在不與投資人協商的情況下進行交易,而且交易的對象、股票的價格,數量以及交易的時機都由證券商自行選定。當然,證券商要以不損害顧客的利益為前提。
Ⅲ 可取金額和可用金額為什麼不一致
賬戶里的可取金額是可取出到銀行卡的余額,可用金額是可用來買股票的錢;因為賣出股票當天的錢需要第二個交易日才能從可用轉到可取,所以二者會出現金額不一致的情況
Ⅳ 你好!股票里的可用余額和可取余額是一樣的,但是資金余額不一樣是什麼情況
可用余額和可取余額不是一樣的。
可用余額=余額+當日賣出股票收回的金額-當日買入股票用去的金額。「余額」是指昨日清算後的余額,「可用余額」是指可用於買進股票,但不能全部轉出。因為當日賣出股票所收回的金額只能用於再買進股票,而當日不能轉出,賣出的第二天才能轉出。
可取余額=余額-當日買進股票所用去的金額。「可取余額」是指可以轉出的余額(取出現金或轉入銀行)。
Ⅳ 為什麼股票賬戶中的可用金額和可取金額不等,可用不就是我沒有進行股票交易的金額,怎麼就不等於可取金
當天賣出股票的錢第二天才能轉出,今日可取金額為昨天交易結束後的余額
Ⅵ 股票賬戶里總是可取可用不一致咋辦
可用不可取的部分是你當天賣股票的錢。第二個交易日就可取了。
Ⅶ 關於股票的,什麼叫可取可用跟可取為什麼不一樣的
可用是目前可以購買股票的錢,可取是可以進行銀證轉賬的錢,可用資金在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轉為可取資金。
Ⅷ 為什麼股票賬戶余額和可取不一樣
因為當日賣股票,不可以當日取錢,必須要擺到第二日才可以取出。
例如,你的賬戶里昨天有餘額100元,今天賣出某股之後余額是5100元,那麼現在的余額是5100元,可取的是100元。到明天可取就是5100元了。
Ⅸ 銀證轉賬的時候怎麼出現了可用資金和可取資金不同的情況
當天賣出股票的錢取不出來,但是可以買股票,此時股票里的可用余額大於可取余額。可取余額是隨時可以從資金賬戶里轉出到銀行卡里的錢,而可用余額是指可以買股票的錢,這部分資金包括可取余額。資金余額是資產總額。應該是資金余額與可用余額相加才等於資金總額。
所謂銀證轉賬是指將股民在銀行開立的個人結算存款賬戶(或借記卡)與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建立對應關系,通過銀行的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網點自助設備和證券公司的電話、網上交易系統及證券公司營業部的自助設備將資金在銀行和證券公司之間劃轉,為股民存取款提供便利。銀證轉賬業務是券商電子商務發展的前提和基礎,銀證轉賬業務的開展大大促進了券商電子商務的發展。
Ⅹ 股票資金賬戶里可用為什麼不等於可取.
因為可用資金,是賬面上沒有使用的資金。可以進行交易。可取資金,是可以從賬面上轉出去的資金。由於從證券上賣股票之後交易的資金,第二天才可以轉出去。
可取資金可以從證券賬戶轉出去的那部分資金,可用資金指的是可能是今天賣出的股票後的資金,股票是T+1可取的,所以這部分資金就顯示在這里。
T日賣的的股票,T日可以用來再買股票,但T+I日才可取,這就是可取與可用的不同。當天賣出股票所得的現金可以用來買股票,但是不能轉出股票賬戶。
(10)股票賬戶的可用和可取不一致擴展閱讀:
中國股市T+1交易制度:
T+1本質上是證券交易交收方式,使用的對象有A股、基金、債券、回購交易。指達成交易後,相應的證券交割與資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個營業日(T+1日)完成。
拿A股來說,假定你T日買進A股1手,在T日的時候只是登記了這筆交易,那1手A股並沒有轉到帳戶上,所以不能在T日當天賣出。
因此,在「T+1」日的時候這一手A股已經轉到了你的帳戶上了,所以你就可以選擇賣出了。
我國的T+1制度起始於1995年1月1日,主要是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即當日買進的股票,必須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