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在申報個人財產時,沒有將持有股票情況填寫,給組織上怎麼說明原因
再補一個材料,補報證券持有情況,如股票賬戶開戶時間、地點、持有股票名稱、股票代碼、持有數量、買入價格和日期、分紅情況,等等,可以說明一下補報是因一時疏忽。
⑵ 法院如何查找個人財產
法院在執行程序中,可以通過以下手段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
1、到銀行查詢銀行存款;
2、到基金公司查詢股票、基金等財產;
3、到房管局查詢房產;
4、到車輛管理所查詢車輛;
5、到被執行人家中調查、搜查財產;
6、到被執行人單位調查其工資收入情況;
7、到與被執行人有業務關系的單位調查雙方賬務往來情況;
8、其他法律授權的方式。
(2)調查個人財產股票賬戶里的算嗎擴展閱讀:
企業的各項財產物資由於其形態、體積、重量、存放地點、存放方式及數量不同,為了查明財產清查對象的實有數額,完成清查的任務,應了解和掌握財產清查的各種具體方法。
(一)實地盤點法
實地盤點法就是對財產在存放地點採用點數、量尺、過磅計量其數量的方法。此種方法適用於能直接查清數量的財產。如對庫存現金的清點,對機器設備的清查等。
(二)抽樣盤點法
抽樣盤點法就是對某些價值小、數量多、不便逐一點數的財產,採取從其總體或總量中抽取少量樣品,確定其樣品的數量,然後再計算其總體數量的方法。抽樣盤點法又分為隨機抽樣、機械抽樣、分層抽樣等具體方法。
隨機抽樣就是從樣本總體單位中抽取部分單位進行盤點,以其結果推算總體的有關指標的一種抽樣方法。
機械抽樣也稱系統抽樣,就是總體單位按一定的順序排列,根據總體單位數和樣本單位數,算出抽取間隔,再按此間隔抽取樣本單位的抽樣方法。
分層抽樣也稱類型抽樣,就是總體中各單位按某一標志分成若干類,從各類抽取若干清查單位的抽樣方法。
(三)測量計演算法
測量計演算法是對某些儲存量大、存放比較有規則但不便逐一點數的財產物資採用的一種清查方法。如清查儲油罐中的油。
(四)估計法
估計法就是對某些重量大、堆放不規則或無法確定其准確數量的財產物資估計其數量的一種清查方法。又可分為經驗估計和比較估計。
經驗估計法就是由有經驗的人員根據自己多年的實際經驗,通過對實物進行觀察,而得出數據的一種方法。
比較估計法就是根據所清查的對象先找出一種同類標准物體作為比較,然後確定其價值或數量的一種方法。
(五)推演算法
推演算法就是根據已有資料推算其結果的一種方法。
(六)對賬單法
對賬單法就是將賬簿記錄與對方開出的對賬單進行核對,或根據本單位賬簿記錄給對方開出對賬單,供其與之核對。這種方法常用於清查銀行存款和往來款項。
(七)查詢法
查詢法就是採取發函或派人前往對方企業當面查核詢問的一種方法。此種方法適用於債權債務、款項尾欠等業務的清查。
⑶ 個人股票和存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個人股票和存款需要確認是不是婚姻之前的還是夫妻存續之後的,如果是之前的,就是屬於個人所有,如果是婚姻存續期間的,就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請參考下列有關規定。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⑷ 法院或公安局能不能查股票賬號
如果涉嫌違法犯罪,公安機關可以立案調查,當然可以查股票賬戶;法院如果涉及到刑事、民事訴訟,如果認為必要,依其職權,也可以查股票賬戶。
⑸ 財產被法院查封,股票帳戶算嗎
財產被法院查封,其中包括股票帳戶。
股票賬戶,股票賬戶是屬於個人,法人,集體和機構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證券交易賬戶,賬戶名下所持有的股票,基金或債券都屬於有價證券。
綜合上述內容,股票賬戶內有價證券屬於法院財產查封的范圍,所以如果個人,法人,集體或機構被法院查封財產,其名下所持有的股票賬戶會一並被凍結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一條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
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
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5)調查個人財產股票賬戶里的算嗎擴展閱讀:
案例:
起債權案件判決生效後,四名被告未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原告張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該案執行過程中,法院經對四名被執行人的財產「四查一搜」,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後通過申請人張某提供線索,法院通過證券機構查詢,發現三名被執行人名下分別持有股票,但兩人名下股票已於案件審理過程中和判決生效後清倉,現只有其中一人因股價下跌捨不得割肉未及出手。
該被執行人持有的為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由於實行通買通賣制度,投資者同一證券賬戶內證券可以在不同證券公司和不同證券營業部進行託管和買進。如果投資者分別在多個省份的證券營業部進行託管,則人民法院必須到多個地方實施強制措施。
而這種工作方式造成的時間差,無疑給被執行人轉移財產提供了機會。該案中被執行人股票登記顯示的指定營業部為浙江紹興,但其真正的指定營業部卻是在浙江新昌。證券機構答復的原因是因證券交易席位號相同所致。
現行處置被執行人股票程序的相關法律規定,「司法機關按法定許可權實施強制措施時,必須明確凍結、扣劃證券、資金所在賬戶名稱、號碼、扣劃證券名稱、數量或者資金數額」等。
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須在准確掌握被執行人賬戶信息後才能製作相關裁定書,否則就得不到相關證劵公司的協助。
⑹ 想請教法院調查個人財產的問題
要看法院和法官的,碰到比較忙的法院、比較懶的法官,是很難讓他去調查被告的財產情況的,這個主要還是由你自己去調查,看看和房管局的人有沒有什麼關系,查下對方名下有什麼房產之類的。
⑺ 街道辦可以查到轄區住戶個人名下財產信息嗎,包括銀行存款,股票賬戶等
如果你申請什麼的.街道可以委託第三方查的
⑻ 請問證券公司內部人員能查詢到我個人資金帳戶里的資金數嗎
證券公司只能知道股票賬戶資料數據,銀行資金不能查到。
所謂"三方託管"准確的說應該是"第三方託管".
也就是說一般投資人必須在券商處開設交易帳戶,投資資金與交易證券都「存放」在證券公司。客觀上構成了一般投資者與提供服務者(券商)的「雙方」存在。
但是,券商既是提供服務者,又是證券交易的直接參與者。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券商借客戶資金與證券「存放」之機,擅自挪用客戶資金與證券為自己謀利,出現了很多問題,造成了惡劣的後果。至今還有一些「問題」券商沒有徹底解決後遺症。
「第三方」就是指在投資者、證券公司雙方以外的資金託管方--銀行。
為防止和糾正證券公司在管理客戶投資資金時的種種違規行為,證監會對客戶投資資金管理作出專門規定,客戶投資資金必須由證券公司的開戶銀行(一般只能選擇二家銀行)進行「第三方託管」,也就是說證券公司不能再直接管理客戶資金。
⑼ 調查個人財產由什麼人或者單位可以
委託律師調查,可以調查房子、車子、股票、投資、存款等。
進入司法程序,有司法機關調查,法院、檢察院、公安等。
銀行和房產公司等業務合作,內部查詢
⑽ 稅務局會不會調查個人資產會不會調查你賬戶里的錢有沒有納稅 來源是否正當
一般不會,只有確定欠稅不交,告到法院以後才會採取調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