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人死了股票帳戶還能繼續用嗎
繼續使用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前提是你要知道密碼
以後取錢的話,一定要連三方,否則的話,取錢是很麻煩的
需要去公證,看看誰繼承這些財產
建議最好不要使用,萬一以後密碼忘記或者換銀行卡什麼的,辦理其他的業務也是很不方便
❷ 如果人過世後,證券賬戶還在,股票沒動,他會永遠持股嗎
股票是有價證券,屬於個人資產,類似銀行存款的性質,所以盡管炒股的人已經去世了,他的股東賬戶持有的股票只要沒有賣出或者股票未被退市,他的股票永遠會持股,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個股子孫後代。
證券賬戶和銀行賬戶相比
證券賬戶其實跟銀行賬戶是類似的,證券賬戶裡面只要還有錢,證券公司無權進行注銷或凍結賬戶,隨著時間久了沒有登錄或者操作會進入睡眠賬戶。
當然如果這個證券賬戶10年,20年,甚至30年都沒有進行任何操作,隨著時間太久,證券賬戶進入睡眠賬戶,但盡管進入睡眠賬戶,股票同樣是有效的,最終這股票沒人認領估計就充公了。
總結分析
通過上面分析得知,炒股人去世了,還持有股票,如果家人知道賬戶和密碼可以進行操作;反之如果家人不知道賬戶和密碼,只會永遠的躺著,直到股票退市或者被充公的那一天。
❸ 老公去世股票帳戶上的錢不能轉到銀行卡上
你知道密碼賬號就可以。若果金額較大取出來肯定要帶上你和你老公的身份證明文件
❹ 如果老公死了股票賬戶名字是我的裡面的錢公公有權力分么
老公死了,不管名字是不是你的,只要是你老公的合法財產,自然第一法定繼承人都是你的。如果你想改嫁那是要留一部分錢給老人作為贍養老人責任的,如果沒有離開家庭是再找個男人上門一起照顧老人,老人是不會要錢也不會分錢的,除非你老公生前有留下遺囑或者特別約定。法定繼承人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你參考下。錢雖然重要,但是為人重情也同樣重要。追求利益同時也別忘了自己應該的責任。別讓活著的人心痛,死人靈魂不安。
❺ 愛人去世留下股票,怎麼處理
請帶上你愛人的死亡證明,你家的戶口簿、身份證,你婆婆和女兒(以及其他繼承人,和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共同到公證機構辦理「繼承權公證」。
❻ 男子意外離世,股票賬戶中30萬不翼而飛,兩任妻子該歸誰所有
這一天,陳女士照常去檢查丈夫楊小林的股票賬戶,但是發生了使她感到驚慌的事情。 賬戶中的所有錢都消失了,余額為零。 當時,陳女士傻眼了。 她說,丈夫一旦有了多餘的錢,他就會投資股票市場。 因此,這個股票賬戶中的錢實際上是楊小林的總儲蓄超過30萬元。 誰拿了錢?
但是陳女士說,這筆錢不僅屬於楊小林,而且是兩人見面後共同努力節省下來的錢。 起初,楊小林沉迷於賭博。 1989年離婚時,她的外債超過10萬,但她並不討厭楊小林,他們努力工作了幾年,終於還清了債務。 後來,楊小林開始涉足股票,她從沒問過。 現在,她已經節省了這么多錢,她不再孤單地要求錢了,但是她不能讓前妻全部拿走這筆錢。 於是兩人去法院,要求法院分配這筆錢。
經調查,法院認定陳女士和楊曉琳沒有領取結婚證,但陳女士說,即使他們20年沒有結婚證, ,他們實際上仍在婚姻中。 作證,兩人被發現是事實婚姻。 法院一審判決,徐女士的女兒退還了陳女士167155元。 剩餘的167,155元是由陳女士和徐女士的女兒繼承的,徐女士的女兒被命令將應由陳女士繼承的8,3577.5元歸還給陳女士。 法官認為,陳女士和楊曉琳以夫妻的名義住在一起,這實際上是婚姻。 楊小林的股票賬戶中的資金應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原告陳女士依法享有其中一半的權益,其餘一半屬於楊小林的財產,應由陳女士和楊小林的女兒共同繼承。
❼ 人去世了股票賬戶要取消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因此,股票作為有價證券,是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如果當事人曾經立過遺囑,則應按照遺囑的內容執行。如果沒有立過遺囑,就要進行財產分割。
根據《繼承法》規定,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他們享有同等繼承權。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符合上述條件後要求辦理提款手續,應該持有經過公證過的財產分割協議書,或由證券公司確認真實事實,如繼承人同時到場進行證實,需出示死亡人的死亡證明,提款人的身份證,如果是委託人還需出示委託人的身份證、委託書等。具體的手續會略有不同,可以咨詢開戶的證券公司。
❽ 我愛人去世了,留下股票密碼不對,怎麼辦
帶上自己的結婚證、個人身份證、愛人身份證、最好再到到派出所開個證明自己是自己,到證券公司去找客服重置賬戶的密碼。
❾ 父親去世後股票賬戶如何處理的問題
很簡單,拿你父親的死亡證明和戶口本,去做遺產繼承證明的公正,然後到證券公司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