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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簡單股票交易系統 2025-09-10 10:48:40

股票賬戶凍結的法規

發布時間: 2021-07-16 19:16:57

1. 什麼叫做賬戶凍結就比如說股票資金凍結

一般意義上的賬戶凍結是指阻斷賬戶的所有操作行為。而股票資金凍結是股票交易的一種制度。
股票凍結買入股票當天不能賣出,次日賣出也不能取錢,賣出第二日資金才解凍,可以取錢。申購也要凍結資金,中簽結果出來後返款解凍。 股票資金凍結就是你掛了單並且成交了,但是股票還是沒有交割,證交所會把你對應的基金凍結,等交割之後才把資金劃走,把股票劃進來。資金凍結有幾種,老股的買賣一般一天就可以了,就是所謂的T+1,收盤後到下午4點交割就辦完了,等到第二天開盤賬戶里就能正常顯示了;新股申購時間要長很多,不中簽的話要3-4天才解凍,中了簽的話要到新股上市才給轉換成股票,要一兩個星期呢,配股也是類似的流程。

2. 執行案件中凍結的股票屬於動產呢還是資金呢凍結期限呢有明文的法律依據嗎

應屬於動產,期限不得超過一年。可以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29條。

3. 股票賬戶凍結問題

看因為什麼原因被凍結的,如果是債務問題,如果到時你拿不出足夠的錢償債,就會被強制平倉來還債務;如果是賬戶違規交易被凍結的,根據處罰結果來分,有可能被平倉,如永久市場禁入;更有可能不平倉,只是暫時凍結,這樣的話,分紅送轉股會自動到你的賬戶上的

4. 股票賬戶被凍結了怎麼辦

投資者如需恢復使用休眠賬戶,可向證券公司申請辦理激活手續。具體流程如下:

(一)投資者申請激活滬市休眠A股賬戶及對應的休眠資金賬戶,需在賬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辦理;激活滬市無指定交易的休眠A股賬戶,可在任意證券公司辦理。投資者申請激活深市休眠A股賬戶,可以在原委託交易的證券公司辦理,也可以在其他證券公司辦理;激活深市休眠A股賬戶對應的休眠資金賬戶,需在原委託交易的證券公司辦理。

5. 關於凍結股票資金的方法

這是個復雜的問題,你父親現在應該有賭徒翻本心理,你若勸不住他,就多給他買些理財書籍,供他學習,凍結帳戶不可能,但是可以通過學習改變他的愛好,比如他去買國債也是投資

6. 請問股票帳戶什麼情況下,資金會被凍結

存在以下幾種可能。
一是申購新股了,所以資金會被凍結了;
二是開立了融資融券賬戶,然後持倉情況又達到臨界值,也會被凍結;
三是賬戶好久沒動過,成了僵屍戶,也會被凍結;
四是股票資產被法院查封,也會被凍結。具體情況,請咨詢證券公司客服。

股票賬戶是指投資者在券商處開設的進行股票交易的賬戶。開立股票賬戶是投資者進入股市進行操作的先決條件。
開戶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本人身份證。如開立法人股票賬戶,需要同時出具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及法人授權書;
(2)費用包括:申請表費用和開戶費(上海股票賬戶收取40元/戶,深圳股票賬戶收取50元/戶);
(3)操作流程:投資者需填寫申請表並交納手續費;持有關證件、申請表及開戶手續費收據到開戶櫃台交櫃台承辦人;承辦人核查上述材料無誤後,申請人收回有關證件、收據並領取股票賬戶卡。

7. 行政機關依照行政強製法的規定可以凍結存款匯款和股票對嗎

是的,可以凍結銀行賬戶和股票賬戶
最近的澤熙投資的鄭素珍就被凍結了股票賬戶
11月9日晚間,大恆科技(600288)和文峰股份(601010)同時公告稱,接到上證所通知,公安部門對其股東鄭素貞所持股份進行凍結。

8. 股票帳戶查封、凍結的最新規定是什麼

  1.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於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這其中也包括股票。在一般情況下,對股票的查封,會限於凍結被申請人的資金帳戶,該帳戶只能進資金,而不能出資金;但一般會允許該股票的買賣,這是減小因保全給被申請人造成經濟損失。但是各個交易所的具體實施方法也不一樣,詳情請向相關單位咨詢。

  2. 資金小於100元 、沒有股票 、2年內沒交易 就會被凍結賬戶,處於休眠狀態 本人親自就到身份證和股東卡去您開戶的證券公司解凍。

  3. 涉嫌非法交易或者違反了相關證券管理條例也會被查封和凍結賬號和資金。

9. 股票賬戶凍結

以前還用過這個賬戶嗎?可以打你開戶公司的證券官方電話,找客服人員。不然也可以在網上更改密碼(一般要重新上傳身份證)。

10. 凍結賬戶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四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復凍結。
第一百四十三條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