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用自己手機號碼但是別人的賬戶在手機上炒股嗎
不會的,除非你操控一隻股票的價格這樣就會被查到。其他的沒什麼事。我可以向你學習嗎
⑵ 證券從業人員用親戚朋友帳戶在證券公司電腦上交易股票,如果資金量很大,如幾百萬,會不會被查出來
查出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為所在有證券業從業資格的人員,都要填寫所有親戚的資料的,在證監會備案。交易所對這些帳戶是實時監控的,一旦發現資金流動異常,或該帳號也某個機構帳號買入類似,交易所馬上就會出現異常信息。當然一般的盈利是不會來查的,比如盈利個幾十,但是如果出現翻幾翻的情況,就有可能來調查。
⑶ 證券從業人員都用親戚朋友的帳號炒股,他們上班時間是怎麼交易的呢在公司電腦交易難道不會被查出來么
哈哈,我就是證券公司的。法規要求我們從業人緣不允許炒股,但是沒說不允許我們的配偶和家人不允許炒股。所以就算在公司操作也沒有問題。我們的工作本來就是為廣大股民解決炒股中的問題。
⑷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拿自己手機登錄別人賬戶炒股嗎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不可以,國外的成熟市場,從業人員合規合法地持有股票是正常的行為,而我國現行的證券法第43條規定,不允許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依法合規持有股票,因此業內認為,這實際上限制了市場的靈活性。伴隨著證券市場機制不斷完善,以及誠信程度的不斷提高,再加上各項監管措施的逐步到位,允許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也將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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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證券從業人員用別人帳戶炒股被查出來會受什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5)股票從業人員用別人賬戶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百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或者證券業協會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資料,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的,撤銷證券從業資格,並處以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百零一條
為股票的發行、上市、交易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二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公開前,買賣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萬元的,處以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從事內幕交易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內幕交易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零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操縱證券市場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操縱證券市場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⑹ 證劵從業人員,能用父母的賬戶炒股嗎
不可以。
證券法第43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職期間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證券人員的父母屬於「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同樣屬於違法。
⑺ 證券從業人員不能有賬戶 股票可以轉到別人資金賬戶嗎
不可以,必須全部清倉賣出,並且注銷掉賬號。才能注冊為從業人員。
⑻ 證券從業人員用父母的帳戶炒股會被發現嗎
你好,證券從業人員是禁止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炒股的,所以涉及到法律的事情,這個行為肯定是不普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