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我父親2001年在證券公司開的戶,現在去世了,如何查詢該賬戶里是否有資金或者股票,該走什麼流程,謝謝
直接去證券公司查詢,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就可以幫你查詢該賬戶里是否有資金或股票。
如果有的話,再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B. 家裡老人去世了,但是買的股票如何把錢取出來,不知道賬號密碼怎麼辦
這事牽扯繼承的問題,比較麻煩。需要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全部有繼承權的人都到場,辦理完公證後,再到證券交易所辦理重置密碼,然後轉讓,再將銷售所得轉到銀行,憑公證書到銀行取款。
C. 繼承遺產 如何才能查到某人在銀行的存款明細(高分)
繼承人需要先到公證處辦理公證,確認繼承人身份,憑公證處開具的《存款查詢函》,到各銀行查詢被繼承人的銀行存款。
辦理繼承人身份證公證,需要繼承人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多個繼承人的,可以單獨或者共同向銀行提出查詢查求。銀行在接到《存款查詢函》後,會出具《存款查詢情況通知書》。
個人無權去銀行查詢他人的存款銀行存款繼承必須有唄繼承人的遺囑通過公證的個人遺囑到銀行辦理存款繼承手續者就是繼承銀行存款的流程。
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辦繼承權證明書,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由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繼承權證明書、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輸過戶或支付手續。
(3)查詢被繼承人股票賬戶還需要出具查詢函嗎擴展閱讀:
繼承權的實現,亦稱為繼承權的兌現,指繼承人依法取得繼承權後,根據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的方式取得遺產的法律後果。
繼承權的實現要具備幾個前提條件:
1、繼承人在繼承權主體的范圍內;
2、繼承權人沒有喪失繼承權;
3、繼承權實現的內容是合法的,沒有侵害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繼承法》第2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要實現繼承權,首先應明確自己是否具有繼承主體資格,有遺囑按遺囑,沒遺囑按法定繼承。繼承開始後,任何一方繼承人均有權提出分割遺產。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遺產繼承訴訟。
D. 單個繼承人可否查詢被繼承人的存款信息
單個繼承人不可以查詢被繼承人的存款信息。
在被繼承人死亡,且只有唯一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繼承人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被繼承人銀行帳戶等至開戶行查詢。
多個繼承人,除非大家協商同意,否則只能訴訟到法院要求法院查詢或委託律師查詢。
E. 到公證處辦理死亡老人的銀行帳戶的 查詢函是否需要所有繼承人到場
這個需要他的財產的繼承者為他們提供相應的一些財產的保全。有必要的。
F. 老人過世,銀行余額查詢
家裡老人去世,他的銀行存款怎麼查詢和取出?老人去世,應先由第一程序繼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去當地公證處辦理公證繼承證明書,確定老人的財產分配。然後,由獲得銀行存款繼承權的當事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公證書,到銀行辦理支取事宜。不要著急,可以把銀行的錢如數取出來。如果老人在銀行的存款沒有沒密碼,或者有密碼您已知曉,只要帶著存摺、存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和取款人的身份證,到所在銀行的拒上去辦理取款就Ok了。如果老人的存款設了密碼,而您又不知道,也不必著急,您只要帶著老人的死亡證明丶火化證明、銀行存款:折(卡)和您的戶口本、身份證到公證處去辦理一個公證繼承資格,然後繼承人持以上證明到存款相對應的銀行去辦理一個繼承資格就可以了。然後銀行馬上給辦理一個密碼重置,然後過戶給繼承人就可以了。最後提醒一條,如果這筆遺產數額過大,繼承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費。
如果是銀行卡:知道密碼,可直接在自動取款機上取款或轉存。銀行視為正常支取或轉存,但如果事後發生繼承爭執與糾紛,銀行沒有責任。不知道密碼,不能直接從銀行支取。有介質沒密碼。銀行卡就不多說了肯定憑密碼支取,如果老人的存單和存摺也是憑密碼支取但是不知道密碼怎麼辦?銀行出於人性化每天會給你嘗試三次,但是不可能每天都去試吧,六位數字組合試出來的幾率很低很低!這個時候就需要去辦理公證了,繼承人到齊去公證處做遺產公證,可以放棄繼承由一個人辦理也可以委託一個人辦理,公證費幾百塊錢吧。如果是存摺:存摺和銀行卡的情況不同,即使有存摺和密碼,也無法直接取出。訴訟:繼承人之間互為原、被告,由法院判決遺產歸屬。以繼承糾紛為由,由第一順序繼承人中任何一人起訴其他同一順序的繼承人。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起訴。如果對財產掌握不明,可以立案後申請法院查詢、調查被繼承人的銀行存款等即可。
有介質,知道密碼。這個大家應該很簡單理解。有銀行卡,有存摺,知道密碼,就可以憑密碼支取,這個沒有異議。但是,如果是定期存單之類的產品金額超過五萬的話,就需要帶上老人的身份證和取款人的身份證領取。所以,老人去世之前,要及時了解老人銀行存款情況,切記不要稀里糊塗的把老人的戶口和身份證注銷。無介質無密碼。這個相對麻煩些,需要做兩次公證!首先做查詢的公證,讓公證處開一個查詢函,繼承人帶著查詢函去一家一家銀行的查,基金,股票,存款理財都可以查。查詢過後,如果有遺產,再按第二種情況再做一次公證,帶齊證件進行支取。在日常工作中,以上三種情況都遇到過。有理解的,也有因為資金少幾百塊錢不願做公證表示不解的,畢竟公證費都差不多幾百塊了。但是,排除意外情況,家人之間做好溝通,這種情況其實是可以避免的。
家裡老人去世,別急著幫銷戶。辦完老人後事,老人有單位先去單位報喪,單位會結算老人死後所有費用,待一下月到帳。這時老人的銀行卡憑老人身份證取款,假如去派出所戶籍注銷了身份證,在自動取款機上記住老人所設密碼就可以支取。忘了密碼或記錯密碼連三遍沒通過,那麻煩大了去了。銀行工作人員要你出示老人身份證件,如講老人身份證件已注銷,那你家兄弟姐妹准備去公證處去公證,老人的銀行餘款才能取出。在此,切記!!!老人的銀行卡密碼一定要牢記!就是沒有老人身份證,也可以在自動取款機在支取,但是一天只能取2萬(限額),分幾天取完。千萬別怕麻煩!因為你想省事去櫃台排號支取,沒老人身份證會被銀行直接扣卡。去辦公證!公證方式:持公證書可辦理存款繼承。須向公證處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包括去世的父母、配偶、子女情況)、涉及的財產憑證(存單、有價證券等)、死亡證明等,。如果存款金額不明,則由公證機構審查確認繼承人身份後,出具存款查詢函,查詢被繼承人的相關存款信息,信息確定後,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
以往可以妥善處理,不要引起糾紛。
G. 被繼承人「名下存款」怎麼查詢
被繼承人「名下存款」,可以通過身份證號碼查詢。
為保障存款人及其繼承人的合法權益,便利當事人申辦存款繼承公證,及時辦理銀行存款過戶或者支付手續,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公證法》、《繼承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辦理繼承公證過程中查詢被繼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經公證機構審查確認身份的繼承人,可憑公證機構出具的《存款查詢函》查詢作為被繼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存款信息。
公證機構出具《存款查詢函》,應當審查確認存款人的死亡事實及查詢申請人為存款人的合法繼承人。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接到《存款查詢函》後,應當及時為繼承人辦理查詢事宜,並出具《存款查詢情況通知書》。
繼承人為多人的,可以單獨或者共同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查詢請求。查詢申請人可在公證機構簽署《委託書》,授權他人代為查詢。
三、公證機構在辦理繼承公證過程中需要核實被繼承人銀行存款情況的,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四、在辦理繼承公證過程中查詢或者核實銀行業金融機構管理、知悉的具有遺產性質的其他財產權益的情況依照本通知執行。
五、公證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協作、配合,積極做好存款查詢和核實工作,切實保障存款人及其繼承人的合法權益,維護銀行存款過戶和支付秩序。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司法部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解釋。
H. 人去世了子女怎麼去銀行查他的存款需要帶什麼證明
銀行方面表示,按今年出台的新規,老人去世後,家屬憑死亡證明、戶口簿或有效遺言以及身份證即可申請查詢,不必再去公證處開存錢查詢函了。
過去,對於已故親屬的銀行賬戶是否留有存款,繼承人往往無法查詢。2019年4月4日,中國銀保監會、司法部聯合發布了《關於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今後,有資格的繼承人可以憑借相關手續在銀行直接查詢被繼承人的財產狀況。
「現在有了新規定,市民不用勞神費力地再去公證處開具存款查詢函,方便群眾辦理存款查詢、繼承業務。」銀行網點工作人員介紹,按照新規定,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系的文件(如居民戶口薄、結婚證、出生證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單獨或共同向存款所在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查詢業務。查詢范圍包括存款余額、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身發行或管理的非存款類金融資產的余額。
I. 被繼承人的財產憑證怎麼辦理
司法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在辦理繼承公證過程中查詢被繼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
一、經公證機構審查確認身份的繼承人,可憑公證機構出具的《存款查詢函》查詢作為被繼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存款信息。
公證機構出具《存款查詢函》,應當審查確認存款人的死亡事實及查詢申請人為存款人的合法繼承人。
一、房產繼承
1、繼承公證
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戶口簿(注銷戶口)等;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如果遺產在香港的,須提供香港遺產稅署出具的遺產清單;
(3)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親屬關系證明(表格可在公證處網站下載,由被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意見並蓋章;沒有單位的,由社區工作站和街道辦事處出具意見並蓋章。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的,可由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社區工作站、街道辦事處出具意見並蓋章並提供相應證明);
(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如果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託的香港律師或澳門有關機構予以證明,並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確認;如果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是居住國外,上述材料應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2、申請免稅
根據財稅[2009]78號、財稅[2009]111號的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可以申請免徵營業稅和不征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4]1036號)的規定,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申請免稅需到深圳市地稅局,具體需要攜帶的資料:
(1)繼承人身份證復印件
(2)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書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銷戶口證明
(3)房地產證(若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產證復印件需有銀行蓋公章及與原件一致的章經辦人簽章)
(4)繼承權公證書(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須提供境外公證書和境內公證書)
(5)如果繼承人未滿18周歲需提供監護權公證書
3、登記過戶
到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辦理房地產繼承的登記過戶,需提供的材料:
(1)繼承人身份復印件;
(2)房地產證;
(3)繼承權公證書;
(4)深圳市地稅局的減免稅批復
二、股權繼承
1、根據《公司法》第76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對股東資格的繼承問題是否有作出約定,如果沒有作出規定,則繼承人對股東資格享有法定繼承權。
2、繼承公證 除了提交一般財產繼承的材料外,由於股權繼承的特殊性,還應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出資證明;
(2)股東名冊;
(3)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的公司章程;
(5)公司資產的評估報告
3、到工商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三、股票繼承1、繼承公證 需提供的材料參見前面房產繼承的繼承公證2、憑繼承權公證書到證券營業部辦理股票過戶手續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
4 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四、存款繼承
1、繼承公證 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書,需提供的材料參見前面房產繼承的繼承公證
2、憑繼承權公證書到儲蓄機構辦理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