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個人貪污了被查,股票帳戶也被查嗎
一個人貪污了被查,全部資金都要查,這是很正常。
如果股票賬戶非他自己名字,在檢察機關審訊中他本人不供述一定線索,贓款去向還是很難查清楚的。
開立股票賬戶的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本人身份證。如開立法人股票賬戶,需要同時出具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及法人授權書;
(2)費用包括:申請表費用和開戶費(上海股票賬戶收取40元/戶,深圳股票賬戶收取50元/戶);
(3)操作流程:投資者需填寫申請表並交納手續費;持有關證件、申請表及開戶手續費收據到開戶櫃台交櫃台承辦人;承辦人核查上述材料無誤後,申請人收回有關證件、收據並領取股票賬戶卡。
註:所有證券公司以及各大銀行。
『貳』 紀檢可以查黨員領導幹部的股票投資情況嗎
紀委有權調查黨員幹部的股票投資等財產情況。
紀委的權力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人事權。對於幹部任用等,紀委具有一票否決權。
二、財產罰沒權。對於違紀黨員幹部的非法財產,紀委有權扣押、沒收等。
三、偵查權。對於涉嫌違紀黨員幹部進行調查的權力,包括調取銀行帳戶信息、股票投資情況等等,相關機關和部門不得拒絕紀委的調查。
四、准司法權。對違紀黨員幹部進行處罰的權力。
『叄』 紀檢委有權查股票債券嗎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二十八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組織和個人都有提供證據的義務。調查組有權按照規定程序,採取以下措施調查取證,有關組織和個人必須如實提供證據,不得拒絕和阻撓。
(七)經縣級以上(含縣級)紀檢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對被調查對象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進行查核,並可以通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暫停支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二十一條 監察機關在調查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時,經縣級以上監察機關領導人員批准,可以查詢案件涉嫌單位和涉嫌人員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必要時,可以提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依法凍結涉嫌人員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
『肆』 紀檢委可以檢查賬戶嗎
紀檢委在調查黨政公職人員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時,經縣級以上紀檢機關領導人員批准,可以查詢案件涉嫌單位和涉嫌人員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
必要時,可以提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依法凍結涉嫌人員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如不是國家公職人員,紀委就沒有權利查詢銀行賬戶。
(4)紀檢機關查詢個人股票賬戶擴展閱讀
紀檢組開展對國有企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市紀委十一條禁令等專項檢查。通過企業自查、交叉檢查、重點抽查等方式,規范公款使用、企業領導人公車使用、業務招待、差旅費、通信費報銷、福利津補貼發放、食堂開支等行為。
同時,對國有企業黨費使用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否規范,有無將黨費用於非黨的活動,黨費支出是否符合財務制度要求,是否經過集體決策;黨費賬戶是否單獨設立,是否存入指定銀行;經費使用和管理情況有沒有納入黨務公開范圍。
有沒有按規定做到及時向本單位黨員通報等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組將發出整改通知書或檢查意見書,責令被檢查單位限期整改,並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驗收。
『伍』 監察機關可以查詢,凍結被調查人的股票基金嗎
可以。這是《監察法》賦予的權力。
《監察法》規定:
第二十三條監察機關調查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根據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涉案單位和個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凍結的財產經查明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查明後三日內解除凍結,予以退還。
『陸』 哪些權力機關有權對股票賬戶信息進行查詢
公檢法執行部門
『柒』 如何查自己名下的股票賬戶是否存在
這么多年了,就算賬戶還在也早該凍結了,只能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去那個營業部查咯
『捌』 紀律檢查委員會查詢客戶賬戶信息需要哪些資料
《商業銀行法》規定: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單位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紀檢監察機關是國家法律規定的有權查詢的機關。按《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存款規定》:辦理協助查詢業務時,經辦人員應當核實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以及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含,下同)機構簽發的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
『玖』 紀委向銀行查詢個人存款賬戶時需出示什麼
需出示縣級或縣級以上紀委機關的正式查詢公函。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第三十九條
為維護儲戶的利益,凡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存款者必須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查詢、凍結和扣劃儲戶的存款。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部門等因偵查、起訴、審理案件,需要向儲蓄機構查詢與案件直接有關的個人存款時,須向儲蓄機構提出縣級或縣級以上法院、檢察院、
公安機關或國家安全機關等正式查詢公函,並提供存款人的有關線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儲蓄機構名稱、存款日期等情況;儲蓄機構不能提供原始帳冊,只能提供復印件。對儲蓄機構提供的存款情況,查詢單位應保守秘密。
(9)紀檢機關查詢個人股票賬戶擴展閱讀
根據《儲蓄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儲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儲戶的儲蓄情況負有保密責任。儲蓄機構不代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凍結或者劃撥儲蓄存款,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據《銀行結算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銀行依法為單位、個人的存款保密,維護資金的自主支配權。除國家法律規定和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項目以外,其他部門和地方委託監督的事項,各銀行不予受理,不代理任何單位查詢、扣款、不得停止單位、個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拾』 法院能夠查詢個人的銀行賬戶和證券賬戶信息嗎
「法院能夠查詢個人的銀行賬戶和證券賬戶信息嗎?」:
1、如果賬號主人涉嫌刑事犯罪,檢察院和法院可以查。
2、如果牽涉到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法院在當事人申請時有權查詢。
3、如果是執行案件中的被執行人:執行員有權查詢並劃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