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考上證券從業資格證還能開立自己的股票帳戶麽
你好!
直接告訴帖主,你問這個都是白痴的問題
就算你從事這個行業,你就不會用一個朋友的身份證去開戶吶,
正題答案:
只要你從事了證券業,那麼你是不能夠再買股票了。
直系親屬也不能開戶的。
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
B. 有股票賬戶,證券公司是否可以給辦理執業資格證書,已經考過證券從業資格
只有你在證券公司工作,才會給你申請執業資格
不是有個帳戶就可以的,這個是要實際工作的,還要年審的
C. 有基金賬戶,可以證券從業嗎
沒有關系可以的。很多掙錢公司的員工有時候因為業績原因自己還購買基金的,所以不用顧慮。而且你可以開立任何非A股股票賬戶之外的賬戶。黃金,期貨,現貨,或者國外的股票賬戶。記得採納
D. 我開有股票帳戶,並有在炒股,可以報考證券從業資格證,從事證券工作么不可以的話怎麼解決
任何人都可以報考證券從業 首先必須過證券基礎和交易或者分析 然後你就有資格在證券公司工作 獲得證券從業後 必須把你的股票賬戶銷掉 不然是不能從事證券行業的 你就抓緊銷戶吧! 不是方便不方便的事 是你必須去消掉。
E. 現在我在備考證券從業資格證,3月份考試,可是我現在有股票賬戶,在基金公司買了基金。
不可以買股票,但是可以買基金
也可以開立期貨賬戶
從事期貨行業就不可以操作期貨,但是可以買賣股票和基金
懂了嗎
F. 股票開戶了可以直接參加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嗎
可以,兩者不形成相互沖突。
有股票賬戶不影響證券從業考試的資格,考試通過後也不會對股票賬戶有任何影響。這兩者之間唯一有聯系的就是你是否選擇從業於證券行業。
有這樣一些人不可以擁有股票賬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親屬,基金管理人員及其親屬,抄盤手及起親屬,證監會管理人員及其親屬以及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
提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是准備當證券從業人員,那麼就不能擁有證券賬戶了,此前的賬戶需要到營業部現場進行銷戶,將資金賬戶和股東賬戶一並注銷,才可以從業。並且證券從業人員一定要取得證券從業資格證。
綜上所訴,你在從業前可以擁有股票賬戶,不影響參加考試。
G. 證券從業人員能否有股票賬戶
你考過證券從業資格後 公司把你的信息注冊到證券協會 後必須銷戶 你剛實習沒事 考過試再說
H. 開戶炒過股的人可以考證券從業資格證嗎
炒股不影響考試證券從業資格證的,即使你考試通過了,你炒股也沒有關系,但是你要到證券行業工作的話,簽合同之前,你必須去銷戶才行
I. 證券從業人員不能有股票賬戶
當然可以入職,從事證券行業的工作,針對你的情況,辦理轉戶是最好的方法,但如果不想轉的話,只要你的股票賬戶在你入職後不在參與股票的買賣,也是可以不用注銷的,因為,證券從業人員是可以買賣基金的,賬號是可以存在的!
J. 證券從業人員可以擁有股票賬戶嗎
證券從業人員以及其相關人員都是不能炒股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
拓展資料:
證券從業人員的禁止性行為:
(1)不得以獲取投機利益為目的,利用職務之便從事證券買賣活動。證券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獲取投機利益從事證券買賣活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規定,而且會侵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助長證券市場投機風氣,可能會引發證券行情不正常的波動。
(2)不得向客戶提供證券價格上漲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見。證券行情變幻莫測,證券業從業人員向客戶提供有關價格變化的肯定性意見,一旦因預測失誤給客戶帶來損失,很可能引起法律糾紛,在影響客戶利益的同時,也影響從業人員和證券行業的聲譽。
(3)不得與發行公司或相關人員之間有獲取不當利益的約定。這種約定不僅違反「三公」原則,也違反國家法律。由這種約定而獲取的收益為不法收益,將會受到行政處罰甚至法律制裁。
(4)不得勸誘客戶參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是一種風險投資,未來的投資收益是不確定的,投資者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後果具備一定的經濟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是否參與證券交易,應由客戶獨立作出抉擇。證券業從業人員勸誘客戶參與證券交易但又不能代他承擔相應的責任,是一種對客戶很不負責的行為,這實際上是為了證券公司的小團體利益而損害客戶利益,不僅敗壞證券業的信譽,甚至可能導致不必要的糾紛。
(5)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託。接受客戶委託,應按規定的標准收取各項費用,若在接受客戶委託的同時分享收益,性質上屬於參與客戶投資,不僅是一種侵權行為,而且也違背了從業人員不得從事證券買賣的有關規定。
(6)不得向客戶保證收益。證券投資的風險就是證券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任何人都難以保證證券投資的預期收益水平。向客戶作出這類保證。會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並可能導致實際收益水平與預期收益背離。顯然,向客戶作出這類保證,有違證券業從業人員的道德規范。
(7)不得接受客戶對買賣證券的種類、數量、價格及買進或賣出的全權委託。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參NiY_券投資的客戶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能獨立承擔投資活動的法律責任,對其賬戶或以其名義進行的證券買賣負全部責任。證券業從業人員接受全權委託,性質上屬於代客戶投資決策,違背了上述規定。
(8)不得為達到排除競爭的目的,不正當地運用自己在交易中的優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戶的業務活動。為在競爭中保持領先地位而在交易中利用特殊或優越條件限制某客戶的業務活動,這種做法有違「三公」原則。證券業從業人員應對所有客戶一視同仁,不論是大客戶還是小客戶,也不論是競爭夥伴還是競爭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