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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買股票的錢打入公司賬戶

發布時間: 2022-01-10 08:19:24

❶ 法人往自己公司賬戶現金存款,怎麼填款項來源

法人往自己公司賬戶現金存款,填款項來源填寫其他應付款就行了。
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為了反映和監督其他應收賬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其他應收科目進行核算。「其他應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增加,貸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
(1)法人買股票的錢打入公司賬戶擴展閱讀
其他應收款主要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知、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道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葯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其他應付款

❷ 法人往公司賬戶打錢怎麼做會計分錄

法人往公司賬戶打錢,看是什麼性質的,

如果是借款性質的,計入往來賬戶: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xx

如果是投入公司投資性質的,計入實收資本: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xx

拓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這種組織既可以是人的結合團體,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組織的財產。從根本上講,法人與其他組織一樣,是自然人實現自身特定目標的手段,它們是法律技術的產物,它的存在從根本上減輕了自然人在社會交往中的負擔。法律確認法人為民事主體,意在為自然人充分實現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法人的概念、本質:

(一)個人、合夥與社團

個人——合夥——法人

1.人之集合賦予人格,即「社團」,得單獨為權利義務的主體,由機關(董事)對外代表法人,從事法律交易。

2.法人獨立享有人格,負擔義務,則其成員的責任受到限制,有助於個人衡量其資力,加入法人,參與社會經濟活動。

(二)個人與財團

財產之集合賦予人格,即「財團」,使財產獨立化,成為權利主體,經由機關(董事)而行為,則公益目的可長期繼續。

(三)法人制度的理由

1.使得多數的人及一定財產成為權利義務主體,便於從事法律交易;

2.將法律的責任限定於法人的財產,避免個人的財產受到影響。

(四)法人的概念、意義及本質

法人是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❸ 買股票的錢直接到買股票的公司賬戶了嗎

不是的,需要你通過銀證轉帳把你銀行卡上的錢轉入你的股票帳戶才可以用來買股票,在開戶時都是需要簽定第三方存管協議,即指定一家銀行,以後資金轉進轉出都是通過那家銀行的銀行卡。
樓主還沒開戶吧,要不怎麼這個都會不明白,目前股票開戶有三種方式,一種是自己帶上身份證和銀行卡親自去證券公司辦理,二是網上辦理,三是手機上辦理,在個人認為最方便的應該是手機開戶,比較快捷簡便,現在好多股票軟體中都是支持股票開戶的,像我現在用的牛股寶手機炒股可以開通海通證券,傭金是萬2.5,在目前來說算是最優惠的,裡面就有個交易開戶,點擊進去進去就可以所支持的券商,再點擊我要開戶,然後按照提示一路操作就可以了,一般很快就可以搞定。

❹ 法人的私人賬戶轉帳到公司賬戶怎麼做賬

法人的私人賬戶轉帳到公司賬戶應該這樣做賬:
1、借現金時,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條復印件:
借:現金500貸:其他應付款-某某500
2、存入公司銀行帳戶時,根據現金繳款單單:
借:銀行存款500貸:現金500
3、還款時,根據某某個人提供的收條或你公司當時出具的借條原件:
借:其他應付款-某某500
貸:現金500如果借款時約定有利息,假設利息為50元。
還款時,根據某某個人提供的收條或你公司當時出具的借條原件和利息收條:
借:其他應付款-某某500
貸:財務費用-借款利息50
現金550
企業對公賬戶轉款給私人賬戶,應當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核算,該科目核算企業除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保戶儲金、應收代為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應收分保保險責任准備金、長期應收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
拓展資料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准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葯費;備用金(向企業各職能科室、車間、個人周轉使用等撥出的備用金);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所支付的押金);預付賬款轉入;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❺ 公司法人可以把公司賬戶的錢轉到自己賬戶嗎

結論:不一定,這要看轉入到他自己賬戶資金的性質

提問者使用了「法人」這個詞,是指「法定代表人」吧。公司是企業法人,法人是通過法律技術擬制的人。

公司資金轉入私人賬戶,是非常普遍的現象。經過多年的法律實踐,發現至少有下列幾種情況,不同情況法律後果不同。

  • 支付報酬。一般公司都會有雇員的,公司應當依據勞務合同給雇員支付報酬,如果公司資金轉入法定代表人個人賬戶,是支付報酬,這種資金的流動完全合法。


  • 償還債務。公司作為企業法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有權利以自己的名義與其他人發生借貸,如果公司的資金轉入法定代表人個人賬戶,是支付到期借款和利息,那就可以。


  • 借支款項。在實踐中,公司的員工在為公司辦理各種事項時,需要向公司借支,事情辦理完成後再進入報銷程序,這種情況肯定也可以。


  • 借用賬戶。現實中,有的公司為了避稅,採取私人賬戶存儲公司資金,甚至有的還和私人之間簽訂了賬戶歸公司實際使用的協議。這種情況就不可以,因為公司法明確規定了,公司的資金不能以個人名義來存儲。


  • 對外放貸。公司將一筆資金借貸給了法定代表人也是一種情況,如果是在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借貸出去,那就是違反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忠實的義務,如果造成資金無法回收,責任人需要對公司賠償損失。


  • 挪用資金。挪用公司資金,需要返還,構成犯罪的,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 職務侵佔。利用職務的便利將公司的資金據為己有。達到一定數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附帶民事責任。

❻ 公司賬戶上錢轉到法人個人賬戶

這種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因為公司賬戶里的錢屬於公司的資產,如果轉款沒有合理理由,可能被認為是轉移公司資產,當對外需要承擔責任時,可能會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❼ 請問,法人或股東匯款到公司的帳戶需要填寫什麼理由財務如何做帳

問題答案:法人或股東匯款到公司的帳戶,填寫「投資款」、「出資款」;
股東出資會計分錄如下:
借:實收資本/股本【股份有限公司適用股本科目】

貸:銀行存款

貸: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股本有限公司改為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如果寫成借款,規范的做法是簽訂借款合同,約定借款條件、時間、利率等,通過往來款進行核算,會計處理當時如下:

1、收到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2、償還借款

借:其他應付款

帶:銀行存款

拓展資料:
財政部於2006年10月30日發布了《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的通知》(財會[2006]18 號),通知中包括了《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對股東出資進行了規定。「實收資本」科目核算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實收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應將本科目改為「4001 股本」科目。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作為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 在「資本公積」科目核算。

❽ 錢打進公司賬戶法人可以用么

不可以,公司賬戶基本走財務處理才是最正確的。

❾ 股民買了上市公司股票之後,資金是直接打到上市公司的賬戶上了還是

1、如果是已上市的交易,股民買賣股票的資金跟該公司是沒關系的。
2、如果是該公司在准備上市時,發行股票募集的資金,則該公司就可以使用這些募集的資金。
股票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或投資者公開或私下發行的、用以證明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並根據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數享有權益和承擔義務。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每一股同類型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即「同股同權」。股票可以公開上市,也可以不上市。在股票市場上,股票是投資和投機的對象。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❿ 股東把錢打在法人賬戶上,法人沒打入公戶,股東可以撤股,要求法人把錢還回來嗎

首先需要糾正一個法律概念上的錯誤:題主所說的「法人」實際上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為《民法典》和《公司法》明確規定,法人是指一家機構,一家單位,比如公司、醫院、學校、政府等,「法人」不是自然人。

股東在履行《出資協議書》和《章程》中的出資義務的時候,應該從自己的私戶(如果股東是法人的話,應該從自己的公戶)匯入到公司指定的賬號,完成自己的出資義務,然後出資的股東可以拿著銀行的對賬單作為出資的憑證,公司也可以拿銀行的回單做賬,表明該股東已經履行完了出資義務。
本題主是將自己的出資匯入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私人卡上,本身就不應該,或許是不知道公司的賬號,或許是法定代表人也要履行出資義務,就委託一起出資了。
現在的情況是法定代表人沒有將股東出資的錢匯入公司賬號,等於該股東的出資是不到位的,該股東不能就此「撤股」,因為「撤股」行為是一種抽逃出資的行為,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
該股東可以要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退回自己的出資款,然後再履行出資義務,如果法定代表人不退回出資款,該股東也可以先給公司繳納出資款後,再起訴法定代表人返還自己的款項,可以不當得利的名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