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能不能別人開戶然後我用別人的股票帳戶來交易
不可以
1、先到有證券公司營業部銀證轉帳第三方存管業務的銀行辦一張銀行卡(開通網上銀行),須本人帶上身份證和銀行卡在股市交易時間到證券營業廳辦理滬、深股東卡(登記費一般90元,也有的營業部免費),便獲得一個資金帳戶(用來登錄網上交易系統)。同時可辦理開通網上交易手續。或找駐銀行的證券客戶經理協辦(更方便、更優惠)。
2、下載所屬證券公司的網上交易軟體(帶行情分析軟體)或證券公司有附送軟體安裝光碟在電腦安裝使用。用資金帳戶,交易密碼登陸網上交易系統,進入系統後,通過銀證轉賬將銀行的資金轉入資金帳戶就可以買賣股票操作了。
當天買入的股票要第二個交易日才能賣出(t+1),當天賣出股票後的錢,當天就可以買入股票。交易時間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集合競價時間是上午9:15——9:25,競價出來後9:25——9:30這段時間是不可撤單的(節假日休市)。
股票買賣要交費用:
1、買、賣股票傭金:規定在0.1%—0.3%,一般電話委託交易0.3%,網上委託交易0.2%或更低,由你的證券公司(或你有一定多的資金交易量,可與證券公司協商)決定。傭金每筆交易最低收取是5元。
2、賣出時加收印花稅0.1%(單向收取)。
3、過戶費(僅限於滬市),每買賣100股收取0.1元。
B. 用別人的賬戶炒股的風險
簡單來說用別人的帳戶總是有風險的.為了錢,什麼事都會做出來的.
1.掛失,不會對股票交易有影響.
2.要看情況.股票交易有密碼.轉帳有密碼.取錢有密碼.這幾個密碼都可以設不一樣.最主要是取錢密碼.
3.當然是算他的.因為你們只是私下決定,銀行是以身份識別.
4.要看資金大小和是否非法交易.還有資金來源是否合法.一般小資金買賣,無防.
不知是什麼原因要必須用別人帳戶.所以.只能初步作答/
C. 我可以用別人的帳戶買賣股票嗎
網上銀行和股票帳戶是二碼事啊,你用他的帳戶來買賣股票是可以的,但資金進出就麻煩了。要炒股就開個股票帳戶吧,用別人的很麻煩,不管掙錢、賠錢都是在別人的名義之下的,說不定以後為經濟利益還有糾紛的。
西安開戶:
1、湘財證券,西華門1號凱愛大廈B座5樓;中信證券、國信證券都可以的;
網上炒股(基金)程序:
1、到同證券營業部有銀證轉賬業務的銀行辦一張銀行卡(可以是空戶),本人帶身份證,到證券營業廳開股東帳戶(帶上百來塊錢交開戶費,有的地方不要)。
2、辦理網上交易手續;
3、開通銀證轉賬業務(含第三方託管).
以上3條都必須是本人(帶身份證)親自辦理,代辦不行
4、下載所屬證券公司的交易軟體(帶行情軟體)在電腦安裝.
網上交易傭金0.18%、印花稅0.3%,上海每筆要1元過戶手續費,每筆最低傭金5元。
在不考慮過戶手續費,每筆最低傭金的情況下為:交易傭金0.18%+印花稅0.3%=0.48%
由於每筆最低傭金5元,所以每次交易為2800元比較合算.
其他炒股方法,理念,網上搜索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祝你發財!
D. 公司使用員工的賬戶進行買賣股票合法嗎
在沒有通過員工的同意不能使用員工賬戶買賣股票,這樣的行為不合法
E. 用別人的股票賬戶進行非法交易
有可能是操作股票市場價格,最早好像還有人專收身份證開戶,但是現在很難了,現在開戶必須本人持有身份證到證券公司櫃台開戶,密碼都要自己設置,如果把自己的密碼和賬戶給別人,假設證監會和交易所查出確實是操作股票價格那肯定找的是開戶第一責任人,這樣就與本人脫不了關系。
F. 請問,私人操作20多人的帳戶炒股,是否違法有相關的法規嗎
只要不違反以下規定就違法。
附註:第七十七條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一)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八條 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
禁止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
各種傳播媒介傳播證券市場信息必須真實、客觀,禁止誤導。
第七十九條 禁止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下列損害客戶利益的欺詐行為:
(一)違背客戶的委託為其買賣證券;
(二)不在規定時間內向客戶提供交易的書面確認文件;
(三)挪用客戶所委託買賣的證券或者客戶賬戶上的資金;
(四)未經客戶的委託,擅自為客戶買賣證券,或者假借客戶的名義買賣證券;
(五)為牟取傭金收入,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六)利用傳播媒介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投資者的信息;
(七)其他違背客戶真實意思表示,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欺詐客戶行為給客戶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證券賬戶。
第八十一條 依法拓寬資金入市渠道,禁止資金違規流入股市。
第八十二條 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買賣證券。
第八十三條 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八十四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對證券交易中發現的禁止的交易行為,應當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G. 證券從業人員用別人帳戶炒股被查出來會受什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7)利用別人的賬戶買賣股票合法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百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或者證券業協會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資料,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的,撤銷證券從業資格,並處以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百零一條
為股票的發行、上市、交易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二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公開前,買賣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萬元的,處以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從事內幕交易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內幕交易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零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操縱證券市場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操縱證券市場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H. 用我的賬戶,給別人買賣股票合法嗎
這個不違法,但違規,如果 別人拿你賬戶洗錢,那你就要背鍋躺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