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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躍醫療科技股票 2025-06-20 11:00:03

單位能否查詢員工股票賬戶

發布時間: 2021-04-28 23:08:20

❶ 求解!!!銀行是否有權查詢員工個人賬戶

1、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無權查詢;
2、無權,但銀行有所有客戶的數據啊,還需要查嗎?
3、無
4、銀行就是保管隱私的機構,他泄露出來是違法的。
不知道樓主具體事件是怎樣的

❷ 證券公司可以查股票賬戶

可以,但是他們是分級別的。你的客戶經理可以。不是誰都能查。

業務規則
1、業務風險隔離制度
《證券法》第136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隔離措施,防範公司與客戶之間不同客戶之間的利益沖突。證券公司必須將其證券經紀業務、證券承銷業務、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資產業務分開辦理,不得混合操作。
2、證券自營規則
《證券法》第137條規定,證券公司自營業務必須以自己的名義進行,不得假借他人名義或者以個人名義進行。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必須使用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證券公司不得將其自營賬戶借給他人使用。
3、自主經營的權利
《證券法》第138條規定,證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經營的權利,其合法經營不受干涉。
4、客戶資金的管理
《證券法》第139條規定,證券公司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應當存放在商業銀行,以每個客戶的名義單獨立戶管理。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歸入其自有財產。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證券公司破產或者清算時,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不屬於其破產財產或者清算財產。非因客戶本身的債務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凍結、扣劃或者強制執行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
5、委託書的設置與保管
《證券法》第140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應當置備統一制定的證券買賣委託書,供委託人使用。採取其他委託方式的必須作出委託記錄。客戶的證券買賣,不論是否成交,其委託記錄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保存於證券公司。
6、辦理委託事宜要求
《證券法》第141條規定,證券公司接受證券買賣的委託,應當根據委託書載明的證券名稱、買賣數量、出價方式、價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規則代理買賣證券,如實進行交易記錄;買賣成交後,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製作買賣成交報告單交付客戶。證券交易中確認交易行為及其交易結果的對賬單必須真實,並由交易經辦人員以外的審核人員逐筆審核,保證賬面證券余額與實際持有的證券相一致。
7、禁止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
《證券法》第143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而決定證券買賣、選擇證券種類、決定買賣數量或者買賣價格。
8、禁止對客戶作出收益或賠償的承諾
《證券法》第144條規定,證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
9、禁止私下接受客戶委託
《證券法》第145條規定,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經營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10、證券公司的責任
《證券法》第146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11、資料的保存
《證券法》第147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妥善保存客戶開戶資料、委託記錄、交易記錄和內部管理、業務經營有關的各項資料,任何人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述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
12、信息、資料的提供與要求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證券法》第148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業務、財務等經營管理信息和資料。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有權要求證券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股人在指定的期限內提供有關信息、資料。證券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股人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
13、審計與評估
《證券法》第149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委託會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對證券公司的財務狀況、內部控制狀況、資產價值進行審計或者評估。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❸ 企業投資做股票,可否以企業員工名義開立股票賬戶和資金賬戶

應該是不可以的,屬於違法行為。是不是有挪用公款的嫌疑呢?更多資訊點我名字。

❹ 單位有權查詢職工的股票賬戶嗎

個人股票賬戶其他人沒權利查,除非辦案需要,要手續的

❺ 國有單位正式員工是否可以投資持股

可以。

國有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清退或轉讓股權時,國有股東是否受讓其股權,應區別情況、分類指導。國有企業要從投資者利益出發,著眼於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結合企業發展戰略,圍繞主業,優先受讓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所持國有控股子企業股權;

對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持有的國有參股企業或其他關聯企業股權原則上不應收購。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所持股權不得向其近親屬,以及這些人員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轉讓。

(5)單位能否查詢員工股票賬戶擴展閱讀

各級國資監管機構要掌握所監管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持股情況,督促相關企業嚴格規范有關人員持股行為。國有企業要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持股情況進行摸底,按《規范意見》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有關工作,要認真制訂股權清退、轉讓方案,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作,並將股權清退、轉讓方案和完成情況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備案;

逾期不規范有關人員持股行為的,要追究當事人及企業負責人的責任,隱匿持股情況或不按要求進行規范的要嚴肅查處。

股權清退、轉讓的責任主體是國有企業。相關企業負責人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有關人員的思想工作,保持企業穩定,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❻ 單位登記員工及家屬投資股票、基金、保險等投資信息算侵犯他人的隱私嗎

單位的這種要求屬於侵犯員工及其家屬的個人隱私,完全可以拒絕。
除非是涉及民事或者刑事案件,有需要的情況下,相關行政機關可以要求個人必須提供個人財產信息。
除此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沒有權利要求他人提供個人財產信息。aqui te amo。

❼ 其他人或單位可以查詢我的股票嗎

有關系,可能查得到。。。中國你講保密困難。。。網上不是傳出什麼什麼被泄露。

❽ 公司是否能查詢員工個人社保信息

公司可以查到個人的社保記錄。單位在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時, 社保公司的工作職責要查詢一下員工是否有中斷, 如果有中斷, 原則是要補繳的。 而單位也會在此時看到員工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❾ 公司有權查員工的銀行賬戶流水帳嗎

不能,除了司法機關授權,任何機構或個人都沒有權利查您的銀行流水的,銀行給客戶保密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條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資料的所有權。個人將合法收入存入銀行的存款,歸個人所有,不得侵犯;銀行實行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為儲戶保密的原則。銀行工作人員對儲戶的存款情況,應嚴守秘密,不得泄露,違反者視其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9)單位能否查詢員工股票賬戶擴展閱讀:

關於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存款:

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因偵查、起訴、審理案件,需要向銀行查詢與案件直接有關的個人存款時,必須向銀行提出縣級和縣級以上法院、檢察院或公安機關正式查詢公函,並提供存款人的有關線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存款日期、金額等情況;

經銀行縣、市支行或市分行區辦一級核對,指定所屬儲蓄所提供資料。查詢單位不能逕自到儲蓄所查閱帳冊;對銀行提供的存款情況,應保守秘密。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偵查、審理案件中,發現當事人存款與案件直接有關,要求停止支付存款時,必須向銀行提出縣級和縣級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正式通知,經銀行縣、市支行或市分行區辦一級核對後,通知所屬儲蓄所辦理暫停支付手續。

停止支付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逾期自動撤銷。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應重新辦理停止支付手續。

如存款戶在停止支付期間因生活必需而須要提取用款時,銀行應及時主動與要求停止支付的單位聯系,並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處理。

3、人民法院判決沒收罪犯儲蓄存款時,銀行依據人民法院判決書辦理。人民法院判處民事案件中有關儲蓄存款的處理

執行時應由當事人交出存款單(折),銀行、儲蓄所憑存款單(折)辦理;如當事人拒不交出存款單(折),須強制執行時,由人民法院通知人民銀行,人民銀行憑判決書或裁定書,由縣、市支行或市分行區辦一級核對後辦理,當事人的原存款單(折)作廢,將判決書或裁定書收入檔案保存。

4、查詢、暫停支付華僑儲蓄存款時,公安機關由地(市)以上的公安廳(局)、處依照上述規定手續辦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由對案件有法定管轄權的法院、檢察院依照上述規定手續辦理。

5、為了嚴密制度、手續,特製定有關查詢、停止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幾種文書格式,隨文附發。使用這些法律文書時,應統一編號,妥慎保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查詢和沒收個人存款及存款人死後過戶手續的聯合通知

❿ 公司使用員工的賬戶進行買賣股票合法嗎

在沒有通過員工的同意不能使用員工賬戶買賣股票,這樣的行為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