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可查封股票帳戶嗎
可以申請查封股票賬戶。
『貳』 我現在有個官司,其中要在法院申請保全對方的股票賬戶,可操作性如何
太難辦了,股票是即時的,遇上大跌大漲價值是不固定的。也無法保全呀。
但凍結是可以的,所謂的凍結也只是不讓其變現而已,其價值也是無法保證的,也許今天法院取證時裡面還值10W,結果開庭時遇上大跌了,就剩餘2W了,這都是有可能的。按取證時的10W給你,你要嗎?
所以不要怨法院不給你保全,不是他不作,是他作不到呀。呵呵
『叄』 股票帳戶查封、凍結的最新規定是什麼
1.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於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這其中也包括股票。在一般情況下,對股票的查封,會限於凍結被申請人的資金帳戶,該帳戶只能進資金,而不能出資金;但一般會允許該股票的買賣,這是減小因保全給被申請人造成經濟損失。但是各個交易所的具體實施方法也不一樣,詳情請向相關單位咨詢。
2.
資金小於100元
、沒有股票
、2年內沒交易
就會被凍結賬戶,處於休眠狀態
本人親自就到身份證和股東卡去您開戶的證券公司解凍。
3.
涉嫌非法交易或者違反了相關證券管理條例也會被查封和凍結賬號和資金。
『肆』 起訴後多久股票賬戶會被凍結嗎
債務糾紛,如果原告起訴時申請財產保全,會在開庭前凍結被告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賬戶、基金賬戶等),如果沒有申請財產保全,原告勝訴後,如果被告沒有償還債務,原告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執行期間為6個月,這6個月內法院可以隨時凍結被告資產。
債務糾紛審理時間: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一條。
『伍』 請問訴前保全凍結對方賬戶能長有效
訴前保全的,您應當在30日內起訴,不起訴,就會自動解除保全,起訴後就可以延長凍結1年的時間,1年滿後,您可以續凍結1年的時間。
『陸』 起訴對方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會凍結對方賬戶嗎
要看情況,首先你得提供證據為什麼要封對方的財產,其次你提供的情況是不是屬於緊急的情況,第三就是你得提供擔保。滿足以上三點法院才會根據情況決定凍結。當然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財產保全可以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凍結,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關金融單位,不準被申請人提取或者轉移其存款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凍結的款項,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動用。財產已經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是要交納費用。
你要提供你訴訟標的同樣額度的擔保。
向法院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提供擔保、交納保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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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能不能在起訴他的同時就要求法院查封他的股票帳戶和銀行卡
tolicfania客戶:你好.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相應規定,你可以在訴訟前或者後,向法院提出訴訟財產保全,其中可以凍結對方的股票帳戶和銀行卡.
『捌』 財產保全可以凍結債務人的所有銀行賬號和股票賬戶嗎
你好,這屬於過度保全。凍結范圍一般以訴訟標的金額為限。比如說對方給你造成10萬元損失,凍結標的物估值能夠覆蓋損失即可。
『玖』 法院沒有立案就查封了公司賬戶,是訴前保全嗎
法院沒有立案就查封了公司賬戶,是實施訴前財產保全。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拾』 因債務糾紛,我已經將對方起訴,目前要保全凍結他的股票,我想知道,如果凍結對方股票是用什麼方式轉給我
你誤會了,凍結對方財產指的是法院發出法律文書,禁止對方轉移財產,實際上是把財產置於法院控制之下,而不是把財產置於你控制之下,所以你沒有必要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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