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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场会计舞弊的原因分析

发布时间: 2021-05-03 06:28:40

㈠ 会计舞弊形成的原因有哪些

(一)利益驱动
这是会计舞弊最原始、最直接的原因,如同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为了赢利一样,企业经营者或管理者,有的为了目标责任,有的为了虚夸政绩,有的为了偷逃税款等等,便动用权力,指使会计人员按领导意图,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有的企业为了符合上市条件,不惜动用全公司的财会人员,把几年来的会计账目重新“做”一遍,并打通评估公司、审计部门等几个关口,进行所谓的“包装”,制造虚假繁荣,以套取社会资金。
(二)个人素质不高
在会计实务中,许多地方经常需要凭籍会计人员的经验、素质来对会计事项进行判断计量记录等处理,如对支出属性划分,递延资产的确认和摊销,收入的确认等,不同素质的会计人员往往会提供不同的会计信息,加之我国目前会计法规、制度尚不完善,约束机制乏力使得会计人员在保证会计质量方向的权数加大。另外,有些经营管理者、行政负责人为了隐藏、转移部分收入作为个人或小集体所有,或为粉饰自己本来较差的经营业绩、政绩,甚至掩盖经营管理中的严重失误或失职,通过自己的“权威”、“权力”,授意、甚至强迫会计人员或与会计人员合谋会计作假。会计人员也由于各种原因,执行领导指示,听从领导的意图,不坚持原则,主动或被动地会计造假。因此,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其独立性可以说是影响会计舞弊的决定性因素。
(三)社会监督不健全
会计信息形成的过程中有约束机制两种:一种是内部监督,二是社会监督。内部监督一般指内部控制,这里主要谈外部约束机制,国际上通行的社会监督是通过处于中介地位的注册会计师队伍来完成,因此,注册会计师被称为“不拿国家工资的经济警察”,其职能能否充分发挥,能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且公允”,关键在该机制是否健全,社会赋予的权力范围是否合理,成员是否具有应有的素质等等,而这些问题在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刚起步中有待进一步解决,加大相关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是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㈡ 会计舞弊的原因及防范措施有哪些

一、会计舞弊的主要表现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信息的特征主要有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明晰性。最为关键的莫过于客观性,就是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确凿可以验证。但是,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却严重背离了客观性特征,主要表现在:
1、虚构业务。例如,有的企业为套取现金而虚构出差业务,以差旅费的名义从银行多提现金;出纳人员为侵吞现金而虚构支出等。
2、隐匿或篡改原始凭证。例如,有的企业会计人员为了多报出差费用,篡改住宿费等原始单据,或者在其他有关系的旅店开住宿发票,多报费用侵吞公款;有的企业为隐瞒收入而隐匿销货发票或开具“大头小尾”的发票等。
3、与他人串通进行舞弊。例如,材料采购人员与材料核算人员、仓库保管人员串通,在材料的采购、定价、核算方面做文章,利用出入库方便,侵吞单位材料。
4、真账假算。就是会计核算反映的内容是真实的经济业务事项,但不按有关会计法规、制度、准则正确核算,这是会计造假的常见和多发现象。它主要是以调节企业盈亏为目的,人为增减当期不应增减的成本费用,如把库存商品、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和其他应付款等作为调节盈亏的蓄水池。
5、设内外两套账。就是指针对不同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不同的财务信息。主要指一些企业设内外两套账,一套是内部用的财务账册;一套是供外部用的账册。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为达到不同的目的,又有区别。报税务部门的是微利或亏损,以少交税收;报银行部门则虚增资产和利润,打肿脸充胖子,为贷款创造方便。
二、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
1、会计政策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任何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会计实践中的一切业务,它们只能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一方面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标为标准随意地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当会计人员存在舞弊冲动时,就会利用对会计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舞弊行为往往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2、法律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法不严。随着我国《企业法》等有关法规的颁布实施,国家将许多权力下放给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得到落实,如何有效而合理地监督制约经营者的权力和行为,却一直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常常出现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的现象。这一现象需要健全《会计法》等相关法规,使财务会计法规尽可能全面、配套、及时,并具有可操作性,以堵住会计舞弊的法律漏洞。
3、利益驱动也是舞弊产生的一种原因。有的企业为了通过公司上市、向银行借贷等手段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就有可能粉饰财务经营业绩来达到相关的规定;还有的企业利用虚假的财务信息来抬高股价,通过股票交易使公司的相关利益群体获利;也有的上市公司由于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恶化,利润连年下滑,为了避免公司股票暂停交易或停牌的处罚,不得不提供虚假财务报表。中国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往往带有一些政治色彩,它们的管理者为了追求荣誉与晋升往往迎合政府偏好来编制财务报表。这也是舞弊产生的一种原因。
三、会计舞弊的防范
1、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立法机关及有关管理部门先后制定并发布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等,尽管这些法规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只要认真执行,基本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不会出现蓄意造假的现象。目前,问题的关键是贯彻执行法规和制度的情况很差,很多单位知法犯法,阳奉阴违。因此,加大相关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是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积极作用。反之,企业内控不严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收支管理混乱,使国家和单位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会计行业迫切要求各单位必须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良好、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顺畅运行的基础,是企业预防舞弊的主要手段。只要制度严密、健全,权力受到了必要的制约、监督,员工的行为得到了规范,企业的舞弊就会大大减少。
3、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会计人员是会计舞弊的直接制造者,虽然他们也要服从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但对于会计舞弊的产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家和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更新财会人员的知识,使其能自觉抵制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以不断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此外,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也有助于减少或防止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如会计管理部门可督促企业按会计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依法建账和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4、加强监督,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一致。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预防会计造假产生的有力措施。在会计监督中单纯强调内部监督是不够的,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即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社会审计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政府监督主要是指国家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这样,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将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一致,为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㈢ 会计造假的原因及对策哪些

会计造假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会议信息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存在有其客观原因,特别是在目前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时期,大多数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它的存在又潜在地助长了社会风气的腐败。
为了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首先应当找到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即会计造假的原因。
(一)会计信息造假的内在原因 1、单位负责人指导思想不正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有些单位负责人利用手中权力,为了个人私利或本企业利益,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搞“厂长成本、书记利润”、“官出数字、数字出官”,设“账外账、小金库”,大搞短期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一些企业负责人出于种种目的利用自己的权利,指使会计人员造假,他们有的虚增利润骗取贷款,有的隐瞒利润逃避交税,有的甚至虚列数据来掩盖其贪污受贿的罪行。这些人,把国家、集体的企业当成自己的“小作坊”,胆大妄为,无所顾忌,任意造假,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这是当前的普遍现象,也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源头。主要表现在:
(1)、为了业绩考核而造假 企业的经营业绩,其考核办法一般以财务指标为基础,而这些财务指标的计算都涉及到会计数据。经营业绩的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情况的评价,还涉及到企业厂长经理的经营管理业绩的评定,并影响其提升、奖金、福利等。为了在经营业绩上多得分,企业就有可能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包装、粉饰。
(2)、偷税、漏税
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率而得出的。因此,基于偷税、漏税、减少或推迟纳税等目的,企业往往对会计报表进行造假。当然,也有少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基于资金筹措和操纵股价的目的,有时甚至不惜虚构利润,多交所得税,以“证明”其盈利能力。
其特点是:多列费用,少计收入,达到少交税和不交税的目的。多见于民营企业或效益好的国有企业。
(3)、粉饰业绩,为达到特定目的而造假
上市公司和效益较差的国有企业以及昔日为省优、部优而今已失去竞争优势、失去市场的企业。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而粉饰造假。在市场经济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和自我保护的需要,一般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缺乏资信的企业。因此,为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或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为了发行股票而造假。股票发行分为首次发行和后续发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要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
其特点是:少列费用,虚列资产,多计收入,以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 (4)、为获利而造假
其特点是:调整账务,虚增虚报利润,欺诈上市。首先,股份公司上市,能增强本公司股票的吸引力,形成稳定的资本来源,在更大的范围内筹措大量资金,因此,促使股票上市
推卸责任,往往大刀阔斧地对陈年老账进行清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时,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实施,可能诱发上市公司粉饰会计报表,提前消化潜亏,并将责任归咎于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生自然灾害,或高级管理人员卷入经济案件时,企业也很可能粉饰会计报表。
(6)、贪污盗窃,转移国家资产
其特点是:出具假凭证,收入不入账,办假手续报废资产,将账目搞乱,浑水摸鱼,或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等。多见于管理比较混乱的中小国有企业。
2、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基本上由领导决定。虽然《会计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但主管部门并没有起到保护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作用,守法的会计人员遭打击报复、被撤换,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出现了会计人员“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

㈣ 谁有《会计舞弊的产生原因及治理》的论文资料求大神帮助

会计舞弊产生原因及治理 摘要:文章分析我国存在的部分企业会计舞弊现象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当前我国遏制日益严重的会计舞弊现象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会计舞弊;原因;审计对策 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舞弊方面的丑闻不断。从最早的“原野”、“琼民源”、“红光”、“郑百文”、“张家界”等,到2001年的银广厦事件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会计舞弊行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因此,探讨分析会计舞弊现象、成因,寻求审计对策,对遏制此起彼伏的会计舞弊案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一、会计舞弊的产生原因分析 (一)法律监督不力 近年来,我国在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健全会计核算、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企业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刚刚起步,资本市场的发展还极不完善,因此,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法制建设明显滞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迄今为止,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主要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是依靠行政手段来处理会计造假行为,对违法的处罚力度明显不够。造假即使被查出来了,对造假者的处罚也可以说是不痛不痒,而未被查出则可以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于是违法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的反差,使得很多上市公司的管理者甘愿铤而走险,会计舞弊现象屡禁不止。 (二)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 我国目前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而这些监督部门又按一定的权限分别划定监管范围。财政部门按《会计法》的规定对所有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审计部门按有关法规规定也只是对涉及国有资产的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又按国有资产和资金的隶属关系划分了管辖范围,国家审计署对于中央级企业所属的二、三级企业和中央垂直单位在财务会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不到位、纠正不及时,许多违法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证监会在负责股票上市过程中,承担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也负责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对上市公司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也不希望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引发资本市场危机。银监会、保监会对其监管对象也受制于成本效益原则,不可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实现事事调查,也不应该细管到不会有任何违规发生的程度。 (三)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性 从社会监督来看,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等方面不足,使独立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一是审计的独立性不足。独立性是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审计结果得到社会公众信任的基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实际由内部人决定,股东大会的批准只是一种形式,由内部人委托事务所审查自身,这无疑易使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削弱。二是收费制度不科学。在审计工作中,一般而言,所费时间与执业质量呈正相关性。因此,为保证执业质量,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按审计时间收取审计费用,但我国目前盛行的收费制度是与公司资产或净资产总额相联系的,而与审计时间脱钩。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为了平衡自身的成本效益,往往有不合理缩短审计时间的倾向,有时还会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牺牲执业质量为代价换取自身经济利益的增加。三是审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欠佳。目前国内确实有一些业务素质过硬的注册会计师,构成了审计职业界的中坚力量,但从审计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来看,则不容乐观。另外,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重视不够,从而使得不少审计执业人员理论基础不扎实,知识结构单一,职业胜任能力不足。 (四)会计政策前瞻性不够 任何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会计实践中的一切业务,它们只能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标为标准随意地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当会计人员存在舞弊的冲动时,就会利用对会计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舞弊行为往往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五)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下,所有者、董事会和高层管理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责权关系而构成的组织结构,是处理公司中各种合约,协调和规范公司各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由于改制上市的时问比较短,公司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依然比较严重,故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具体表现如下: 1.股权结构不合理 源于公司形成的历史,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占统治地位,“一股独大的现象”非常严重。“一股独大”的后果是控股股东完全操纵了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因为很多公司的总经理本身就是董事长或董事会的重要成员,使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失去对以总经理为代表的公司经营管理层应有的控制作用。经理人员常常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拥有很大的经营自主权,完全控制了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系统。 2.国有股所有者缺位 在单一公有制下,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是国家,亦即全体人民。但是,具体到每一个企业,产权主体却很不明确,说是人人所有,也可以说是人人都没有,产权主体形成了事实上的缺位,导致了所有者角色的虚置,因而不可能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大都是由政府直接委派,但政府委派的只是“代理人”而非真正的“所有者”,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制衡力度较小,导致了中国特色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也使得股东大会徒有虚名。 3.董事会结构不合理 由于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所有者缺位,使许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被国有大股东操纵或控制,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合,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成为董事会重要成员,为管理人员操纵企业提供了便利。“独立董事制度”本应可以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但是这些独立董事大多来自于一些高等学府,与企业没有什么经济联系,在具体运作过程中,他们并不参与企业的H常经营管理活动,所掌握的信息,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均明显逊色于公司高管人员,充其量只能是“名誉董事”。

㈤ 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都有哪些

(一)会计信息不对称
产权分离导致了管理者和股东财务目标的不一致,从而会出现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对称的状态。股东的目标是使自己的利益实现最大化,而管理者作为理性经济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考虑的,管理者和股东目标的背离就导致了管理层会选择性地公布对自己有利的财务信息,这就为舞弊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动机。
(二)产权制度不明确
产权制度是经济制度的核心。有效的产权制度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减少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但在现实的经济运行过程中,产权制度模糊、不清晰是普遍现象,从而导致了管理责任虚置、管理效率低下,这为会计舞弊的产生提供了可能的外在环境。
(三)内部控制制度失效
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够起到监督管理层的作用,从而减少舞弊产生的机会,增加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在很多舞弊案例中,被审计单位虽然有健全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都被高层管理者藐视或逾越,以致未能发挥应有的功能。
(四)对经营者缺乏有效监督
经营管理者为了隐藏、转移一部分利润,或者为了粉饰自己不好的经营业绩,甚至掩盖经营过程中的严重失误或失职,完全可能通过自己的“权威”,强迫会计人员或与会计人员合谋,通过会计舞弊达到自己的目的。
(五)法律监管体制不健全
虽然我国很早就制定了《企业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且在实际中进行了执行,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并没有起到合理有效监督企业经营管理的作用,执法不依以及执法不严的现象经常出现。另外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性、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也是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

㈥ 会计信息舞弊的成因及对策(论文)

5 对医药企业抑制财务舞弊的建议
5.1个人层面
较高素质的财务人员在公司经营困难走向财务舞弊之前,可能从财务数据上就会发现某些问题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纠正企业发展方向,因此,加强对财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专业技能的教育也是企业不容忽视的。函证调查时,对数额巨大或未收到函证的部分,应保持审计人员应有的谨慎性以及警惕性,可以采用电话问询或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核实。即使当年并没有查出有舞弊的行为,也不能放松警惕,应对其进行持续的关注。需要审计人员具备专业技能,而且还需要其不断的学习扩充自己实践水平,注册会计师要提高审计识别技能。
5.2公司层面
在众多股东中持有股份最多的被称为控股股东,一股独大在上市公司中也不可避免,在股东大会表决过程中,控股股东因其股份比重优势会有话语领导权,而股东大会也很可能成为某个大股东的表达个人意志的摆设,在这样的机制下,很有可能会损害到其他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信用标准。建议新华制药应以综合评定的指标指定信用标准,将“5C 评价法”和权重分析法相结合。信用条件。以保证新华制药全面掌握客户应收账款信用信息,以便的客户经营困难时及时作出风险规避,最大限度的保护新华制药的利益。收账政策。建议新华制药应找到收账费用、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和坏账损失的平衡点,制定合理的应收账款收款政策。
5.3政府层面
政府应该从道德管理以及监督体系的角度出发,首先应该加大对财务舞弊的人员处罚力度,对违规违法的会计人员、审计人员要有相对应的惩罚。其次是要完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本文研究认为可从两个角度进行思考:一是要完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这就相当于是增强了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程度,二是从审计准则、审计制度上加以改善,使我国审计工作的体系更加严谨。
5.4 社会层面
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体系,要确保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应该把握住服务单位的行业特性,事务所在接受客户委托时,本着对投资者负责任的专业态度,始终保持应有的职业警觉敏锐性,提升专业审计的质量,尽力维护资本市场审计的声誉。规范上市公司和外部审计师的关系,不断提升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以及专业能力,积极有效发挥外部审计师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
5.5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是阐述对医药上市公司有效抑制财务舞弊的相关建议,帮助该类型企业提高抑制财务舞弊的能力,也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参考。
6 研究结论与启示
6.1 研究结论
资本市场发展日臻成熟,各项规章制度也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起来,在一片祥和的大环境下,上市公司中仍旧是暗流涌动。上市公司承载着国家和市场消费者的美好寄托,其上市后也具有一定影响力,代表着中国企业的形象,因此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影响的不仅仅是我国投融资市场,更关乎我国企业的国际声誉。财务舞弊的治理需要多手联防,立体防治,封堵所有财务舞弊漏洞,摧毁财务舞弊的温床。本文从财务舞弊发生的宏观微观环境出发,分析财务舞弊与经济波动的关系并用实例来说明了政策变动对企业舞弊的影响,然后深入企业挖掘财务舞弊下的企业特征,进行定性分析,给我国财务舞弊的治理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针对财务舞弊的特征分析提出了树立企业标杆,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弥补法律漏洞,严肃法律政令等一系列净化舞弊环境的措施。
6.2 启示
综上所述,制药行业的发展不容小觑,现阶段我国制药企业发展势头良好,逐步步入集团化、规模化。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药行业也随之发展迅猛。我国出台全国医疗保险制度的贯彻落实,也为制药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力作用。所以,财务报表舞弊和信息披露的违规现象需要得到有效治理,一是有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对造假行为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对造假的行为以及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要进行刑事处罚和受害的民事赔偿,如此一来,受害人的经济利益不仅得到了有效保障,而且舞弊违规的成本也会增加,采取一系列措施对舞弊行为起到威慑作用,从而将舞弊发生概率降到最小。

㈦ 财务舞弊的原因

随着社会经济以高速度发展,人们进行经济决策就需要更多更为准确的数据和信息,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所提供的各项财务指标是衡量企业发展状况的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每个信息使用人的行为方向与资源配置动态都直接被财报的准确性所影响。如若较多上市企业出具虚假财务报告,或许会导致投资者作出错误决策而导致投资失败,如此一来便会严重消磨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在财务舞弊更复杂、隐蔽性更强的新情况下,财务舞弊的识别和治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系统深入探索企业舞弊的共性特征,防止企业舞弊以及降低审计失败率刻不容缓。
1.1.2 研究意义
本文研究以我国医药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特征与防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着建设性的意义。一是有助于保障资本市场各种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二是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完善程度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众所周知,资本市场疲软会造成经济颓势的恶性循环,证券投资者作为市场交易中的活跃分子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保护在投资市场中处于信息弱势的中小投资者,三是有助于营造公平的投资环境。有助于增强中小投资者投资信心,此外,还有助于审计监督水平的提高。财务舞弊特征给审计人员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将审计过程中容易忽视的细节总结出来,并且将企业显示的各种特征信号联系起来,给注册会计师审计提供了便利。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 国内文献综述
阎达五、王建英(2001)采用“十分法”将取得的 1996 至 1998 年统计样本中的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盈利质量指标按数值大小进行排序,通过均值差异检验,得出财务舞弊企业所呈现的具体特征[1]。
章美珍(2002)将银广夏舞弊案例贯穿全文,从关联方、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内部控制等几个方面阐述了企业舞弊的端倪,该案例分析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 可参考性[2]。
耿建新、肖泽忠等(2002)运用案例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分析了亿安科技与银广夏的财务数据指标特征,随后又对 36 家盈余操纵公司进行实证检验,发现财务舞弊公司在舞弊前每股现金流量显著小于非舞弊公司[3]。
毛志宏、李荷和张星明(2006)通过选取上交所 2001 年-2004 被证监会处罚并披露57家 A 股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运用逻辑回归模型详细论证出了独立董事比例、独立董事年薪以及会议次数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可能性是负相关的[4]。
罗秀珍(2012)从董事会治理角度对董事会构成、董事薪酬、审计委员会三方面进行展开论述,并辅以回归分析,验证了高层人事变动与董事会治理与财务舞弊相关性[5]。
方军雄(2003)选取1993至2004年十年间被证监会处罚的48家公司作为样本,将应收账款周转率、董事会专业人员数量、资产负债率、每股收益作为变量,采用二项 Logistic 回归方法发现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在上述四个指标方面存在显著差异[6]。
阮锦勤(2003)运用逻辑回归模型论证了股权结构、股权集中度以及董事会特征与财务报告舞弊的关系,提出并证明监事会人员数量与企业财务舞弊的正向关系[7]。
岳殿民(2008)以 1997 至 2006 年被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的 53 家公司并剔除数据不全、剔除证券行业种类公司得到 36 个舞弊样本,再选取没有舞弊行为的公司作为对照,综合运用逻辑分析模型得出了盈利能力特征与舞弊的关系[8]。
万东敏(2012)将 2003 至 2010 年制造行业的舞弊样本与经过 5 原则筛选的 27个参照样本纳入 Logistic 分析模型以及 T 检验,从企业内部结构、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等角度展开分析其与舞弊的相关性,具有较准确的识别率[9]。
张海燕将(2013)以2004年至2012年间被依法查处披露的44家舞弊上市公司与 44 家报表没有作假的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通过 SPSS 软件分析 27 个自变量并进行 T 检验,采用逐步向后的方式进行剔除,避免多重共线情况,得出应收账款周转率和流动比率是区别财务报告舞弊的有效指标[10]。
谢晓燕、程富(2009)通过分析评价的性质和内容,指出我国现阶段对内部控制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通过国际比较,找出我国与国际发达国家内部控制评价体系中的差距[11]。
戴文涛、王茜、谭有超(2013)研究了影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外部环境、主客体、设立目标、评价方法、规范等内容,并且提出一个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概念框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