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样的公司才能发行股票
可以。但是要有一定的条件才有资格。
《公司法》里面的规定是这样的: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九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的你还可以再查阅一下最新的《公司法》
2. 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工作程序
(一)尽职调查
对于改制项目,主要是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的合法性、企业业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本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从有限公司设立开始,需要关注设立时出资方式(系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除以现金出资外,实物资产出资的需要进行审计、评估等相关手续;无形资产出资的需要履行相关手续,如技术认定、评估,以土地出资的需要经过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并需要经国土管理部门的确认(现阶段拟上市公司已不允许以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出资)
在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每一次股权变动时的法律文件(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工商变更登记等)是否齐备,行为是否合法。
2、资产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主要的经营性资产的形成过程。
3、经营状况
1)经营业绩的真实性
2)关联交易情况
3)财务制度状况
4)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有限公司情况下,由于监管相对较弱、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财务人员的水平等原因,不可避免存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问题,如民营企业大部分或多或少存在漏税现象,对此只能从大的方面去把握,具体问题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审计后才能知道。
5)特定行业经营的合法性。如医药行业,是否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书、药品批准文号等;房地产行业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建筑企业是否具备工程建筑资质;通信设备制造企业是否具备入网许可证是否等等。
6)公司研究开发能力和核心技术情况
7)业务发展前景
需要调阅的资料须为原始资料
(二)进行企业规范工作
(三)企业聘请中介机构
企业需要聘请财务顾问,负责改制方案的拟定、法律法规咨询、上市前的辅导、中介机构关系的协调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的制作等等。同时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评估师和律师协助改制工作。
(四)确定改制方案
在财务顾问的主持和统一协调下,会同企业以及会计师、律师共同探讨论证改制方案,包括发起人及其出资方式的确定、股本结构设置、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财务制度建立、资产处置(包括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商标使用权的处置等等)、人事劳资制度建立等等。
(五)进行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工作
如果企业在需要对股本数量、发起人数量、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或需要引进战略投资者,或实施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等等,则需要进行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工作。
(六)进行评估和审计
确定改制基准日,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师对企业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需要对企业进行两年又一期的评估。会计审计也一样
(七)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改制事项,签署发起人协议,修改《公司章程》。
(八)名称预先核准
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程序。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程序时,应提交发起人协议、董事长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董事会决议等文件。
(九)办理国有股权设置事项
若有限公司股东中有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则需要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股权设置事项。
(十)申请变更
在改制申请文件(主要包括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准备就绪以后,申请变更。
(十一)股份公司设立
在获得批准以后,企业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公司筹建报告,选举董事长,确定经营班子等。
3.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员
江河创建董事长 刘载望 刘载望,现任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兼任北京市顺义区政协常委、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执委、北京市顺义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东北大学董事会常务董事等。荣获北京市第二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顺义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刘载望,汉族,41岁,1972年3月出生于湖南岳阳。自幼勤奋好学,1988年进入岳阳三中就读。1990年,年仅18岁的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张学良将军一手创建的东北大学采矿系。1993年,他毅然在学业中途走出象牙塔,提前开始了自己的创业历程。1999年2月,他注册成立了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7年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正式更名为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全球高端幕墙第一品牌,于201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主板上市;并于2012年先后并购了全球顶级室内装饰品牌香港承达集团以及中国建筑装饰百强排名第七、北京排名第一的港源装饰。2013年5月28日,江河幕墙正式更名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起点进军室内装饰行业,开启产业相关多元化之路。
4. 没上市的公司股份有没有用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事物都有两面性,如果这家公司将来可以上市,你这个股份就值钱了。如果这家公司不上市而是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存在,并且经营很好,那么你的收益同样很可观,反之,如果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甚至倒闭,那你可惨了。
5. 股份公司是如何设立股份的
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一)应为5人以上作为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少于5人;
(二)全部资本分成若干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数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并确定其权利的大小;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股份体现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在股票市场上发行和流通;
(四)公司具有较严密的内部组织机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行使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经营管理权和监督权。公司的议事规则及办事程序均有明确规定。组织机构较充分地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信用完全建立在资本的基础上。
它具有其他公司形式所不具备的优势,
一是可以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融资能力强,
二是股份可以自由流动,较大程度上分散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比较,设立条件及程序更为严格。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可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募集设立可通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而募集到更多的资金,其设立程序比发起设立更为严格。
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创建”)是一家行业领先的建筑装饰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建筑装饰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施工与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涵盖建筑幕墙和室内装饰的建筑装饰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江河创建注册资本11.2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是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主板上市的大型跨国企业,股票代码:601886。目前旗下有江河幕墙、承达集团、港源装饰三个行业领军品牌。江河创建以“系统创造,集成建设”为经营理念,坚持“标准化,系统化,全球化”发展战略,致力于构建以创意设计为驱动,以标准化的制造为依托,以现场傻瓜式安装为模式的新型绿色建筑体系。在未来,江河创建将积极变革,持续创新,内外兼修,以全面构建节能减碳为核心的绿色建筑体系为已任,大力推进“三化”发展战略,践行“系统创造、集成建设”的经营理念,积极引领全球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不断实践“为了人类的生存环境”之企业追求,努力为客户、为股东、为投资者、为员工创造价值,缔造成功。
法定代表人:刘载望
成立时间:1999-02-04
注册资本:115405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10000000236322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7. 请问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行股票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发起人应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制定章程草案。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的要求确定公司名称,并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等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江河幕墙”,股票代码:601886) 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主板上市的大型跨国企业,是集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精密制造、安装施工、咨询服务、成品出口于一体的幕墙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2013年5月28日,江河幕墙正式更名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河创建”,股票代码:601886) ,公司股票名称于2013年6月3日变更为“江河创建”。
江河创建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11.2亿人民币,目前旗下有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幕墙“)、承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达装饰”)、北京港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源装饰“)三个行业领军品牌。江河创建以“系统创造,集成建设”为经营理念,坚持“标准化,系统化,全球化”发展战略,致力于构建以创意设计为驱动,以标准化的制造为依托,以现场傻瓜式安装为模式的新型绿色建筑体系。江河创建是国家认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际认可CNAS 出口企业检测中心,同时也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企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在全球设立了50多家分支机构, 在北京、上海、广州建有一流的研发设计中心与生产制造基地, 同时在重庆、武汉、墨西哥设有配套工厂。江河创建依托技术领先、服务领先、品质领先之竞争优势, 深耕本土市场, 同时坚持全球化经营战略, 积极开拓以港澳、东盟、澳洲等地区的泛东南亚市场, 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市场, 以及以印度、巴西、俄罗斯、阿塞拜疆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市场,以及涵盖海湾六国为主体的中东市场。
近年来,江河创建先后承建了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中石油大厦、中国国际贸易中心( 三期)、天津环球金融中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上海世博文化中心、中国平安金融大厦、广州珠江城、广州太古汇广场、广州利通广场、澳门梦幻之城( 又名“新濠天地”)、新加坡金沙综合娱乐城、阿布扎比天空塔、阿布扎比金融中心、迪拜无限塔、卡塔尔巴瓦金融区、沙特CMA Tower、大连中心·裕景二期、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新总部大楼、上海中心大厦、广州东塔(周大福中心)、武汉中心大厦、美国芝加哥455 North Park Drive、澳门星丽门、阿布扎比国际机场等一系列难度大、规模大、影响大的世界顶级工程,成为地标建筑、行业典范。
其中承建的工程中包括了二项“世界十大最强悍”工程、二项“世界十大建筑奇迹”工程、近三十项国家和地区“第一高楼”工程、五十余项“超过200米及以上”工程、二十余项“超过300米及以上”工程、十余项“中国十大新地标综合体”工程、十三项“机场”工程、十一项“火车站交通枢纽”工程……截至目前,承建的工程中已有二十六项被评为中国建筑最高荣誉——鲁班奖。
光荣与梦想同在, 责任与使命同行。 江河创建将积极变革, 持续创新, 内外兼修,大力推进“标准化、系统化、全球化”发展战略, 践行“系统创造、集成建设”的经营理念,全面构建节能减碳为核心的绿色建筑体系为已任, 积极引领全球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不断实践“为了人类的生存环境”之企业追求, 努力为客户、为股东、为投资者、为员工创造价值, 缔造成功。
法定代表人:刘载望
成立日期:1999-02-04
注册资本:115405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北京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17649F
经营状态:开业
所属行业:制造业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英文名:Jangho Group Co., Ltd.
人员规模:5000-9999人
企业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经营范围:制造各类幕墙、门窗、钢结构产品;加工各类玻璃、铝材、石材、钢材、金属五金制品等建筑装饰材料;对外派遣实施本公司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建筑装饰设计;销售各类幕墙、门窗、钢结构产品、各类玻璃、铝材、石材、钢材、金属五金制品等建筑装饰材料、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建筑幕墙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行业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医疗诊疗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过企查查查看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